有关残疾人的调研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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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残疾人的调研报告 篇1

吉林省多重残疾人状况分析报告

有关残疾人的调研报告(精选5篇)

多重残疾人数和残疾人等级状况

本次调查多重残疾总人数为357人,占全部残疾总人数的比例为 17 %。   等级分布:一级占47%,二级占17%,三级占23%,四级占13%。

分布差异:①层间分布差异。我们比较的是8个层面的情况:较发达的市区(朝阳区、昌邑区、龙潭区、二道区);其他地级市市区(洮北区、东昌区、二道江区);东部山区县级市(延吉市、临江市);中部平原县级市(榆树市、公主岭市、九台市、舒兰市、蛟河市);西部平原县级市(大安市);东部山区县(抚松县、安图县);中部山区县(农安县、梨树县、永吉县);西部平原县(长岭县、乾安县)。较发达市区占20%,地级市占14%,东部山区县级市占12%,中部平原县级市占23%,西部平原县级市占4%,东部山区县占9%,中部山区县占12%,西部平原县占6%。即较发达市区和中部平原县级市所占多重残疾的人数比例大一些。②年龄分布差异。60岁以上人群在多重残疾的各个等级中基本占多数比例,0~14岁人群的残疾明显少于另外两类人群,即年龄越大,多重残疾的发生率越高。

多重残疾人群的社会活动和参与能力分析

理解与交流能力:多重残疾中无障碍者占16%,轻度障碍者占41%,中度障碍者占16%,重度障碍者占13%,极重度障碍者占14%。   身体移动情况:身体移动无障碍者占47%,轻度障碍者占16%,中度障碍者占16%,重度障碍者占9%,极重度障碍者占12%。   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自理无障碍者占24%,轻度障碍者占30%,中度障碍者占22%,重度障碍者占13%,极重度障碍者占11%。   与人相处能力:与人相处无障碍者占26%,轻度障碍占17%,中度障碍占20%,重度障碍占18%,极重度障碍占19%。   生活活动能力:生活活动能力无障碍者占5%,轻度障碍者占17%,中度障碍者22%,重度障碍者占25%,极重度障碍者占31%。   社会参与能力:社会参与能力无障碍者占1%,轻度障碍者占20%,中度障碍者占32%,重度障碍者占22%,极重度障碍者占25%。即所有多重残疾者几乎都存在社会参与能力的障碍,只是轻重程度不同而已。

讨论

通过这次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多重残疾占残疾人的比例为17%,一级所占比例最大,其他等级人数比例相仿;发达市区及中部平原县市的多重残疾比例稍多,其余地区差异不大;60岁以上人群是多重残疾的高发人群;多重残疾人群的活动与参与能力存在一定障碍;多重残疾者中有48%的人持有残疾证。在6~14岁多重残疾人群中,只有13%接受了普通教育学校普通班的教育,4%接受了普通教育学校特教班的教育,26%接受了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即43%的适龄人群接受了义务教育,还有57%的人失学;有11%的多重残疾人参加了养老保险,24%的人参加了医疗保险,0.2%的人参加了工伤保险,没有人参加失业保险,有71%的人没有参加任何保险;领取过低保的人只占19%,领取过救济的人占17%;在接受服务或扶助方面:接受过医疗服务与救助的占40%,接受过辅助器具的占9.7%;接受过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占12.4%;接受过教育费用补助或减免的占0.3%;接受过教育与培训的占0.4%,接受过就业安置或扶持的占0.7%,接受过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的占13%;接受过法律援助与服务的占0.6%;接受过无障碍设施的占0.09%;接受过信息无障碍的占0.26%;接受过生活服务的占3.2%;接受过文化服务的占0.26%;未接受过任何服务或扶助的占19%。

多重残疾儿童的研究和干预是特殊教育领域近年来的热点问题。多重残疾儿童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缺陷的儿童,他们是特殊教育领域中最特殊、最困难的群体。与单一残疾儿童相比,这一群体最显著的特征是:①残疾情况复杂;②残疾种类不同造成个体间差异巨大;③普遍残疾程度较重。

对多重残疾儿童训练的切入点的选择关系到训练的成败,切入点选得好,训练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若选得不好,则可能使训练失败。把行为矫正作为训练的切入点(具体原因在前面已作了说明) ,事实证明,这种策略是正确的。此外,在对多重残疾儿童进行训练时,还应注意充分利用残疾儿童的残存能力。

在本个案的干预中,以活动为基础的干预方法训练效果非常显著。至于该方法是否适用于其他的多重残疾儿童(外部效度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检验。要正确处理好家校训练的配合和衔接问题。在本个案中,由于家长工作繁忙,寒暑假只得把多重残疾儿童放到其外婆、姥姥等亲戚家,由亲戚对其进行“照管”。而亲戚朋友远远不能如父母般对多重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故往往当多重残疾儿童从亲戚家返回时,他的许多技能和知识又回复到了基线水平,这不能不令人深思。我们建议,为保持训练和教育的延续性和教育效果的巩固性,应正确处理好家校训练的配合和衔接问题。此外,社区也应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把特殊教育事业搞好。

特殊教育仅仅依靠爱心和奉献精神是不会结出硕果的,它还需要技术,需要特教老师把科学研究的成果和训练技术灵活地运用到实践中去。对特殊儿童,特别是多重残疾儿童的训练和康复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这当然需要老师的爱心和奉献精神,但由于各个儿童残障的程度、残障的原因及其所处的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对特殊儿童的训练和康复有法但又无定法,这就要求特教老师要积极思考,努力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做一名学习型和创造型的老师,争取掌握已有的、最新的、实践证明最有效的训练方法,并创造性地把它们运用到特殊儿童的干预实践中去。

综上所述,希望政府对残疾人群中适龄人群的教育、残疾人群的各种保险、各种辅助与援助给予最大程度的关注,并能给予相关政策上的强有力支持,以使残疾人和普通人一样享有同样的生活环境和待遇。

有关残疾人的调研报告 篇2

中国残疾人事业近十年发展状况报告

中国的残疾人事业在近十年间得到了快速发展,无论是在残疾人领域的法制建设与政策推进方面,还是在残疾人权益的具体落实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然而,还必须看到,目前的残疾人事业更多的是基于同情而不是基于平等,是基于人道而不是基于正义。尽管人道主义是各国残疾人事业必要的共同基石,但这一事业若不能上升到基于正义的平等并被法制所规范,残疾人的权利仍将很难得到全面保障,残疾人要想正常地融入社会仍会异常。因此,残疾人事业发展任重而道远。

根据20xx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xx年是“”残疾人事业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残疾人事业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就。20xx年,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631.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在874个市辖区和1823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18.6万个,配备31.4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截至20xx年底,全国共有康复机构6914个,其中,残联系统康复机构2622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总数达到23.36万人,其中业务人员16.0万人,管理人员3.05万人,其他人员4.31万人。在914个市辖区和20xx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21.9万个,配备39.2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1662个县的1958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4.8万人。依托各级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立儿童家长学校1547个,开展家长学校活动3625次,参与残疾儿童家长达94170人次。

一、视力残疾的发展

(图1-1 20xx年低视力康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开展情况)

至20xx年,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991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5.8万例;为31.0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3.6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997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2.5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截至20xx年底,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891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74.8万例;为30.0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14.2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3.6万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12.3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二、听力言语残疾的发展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20xx年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3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028个。全国共对2.7万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3.0万名;培养各类专业人员5312人;实施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700名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资助3000名聋儿免费佩戴助听器。20xx年,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3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025个。年度新收训聋儿1.9万名,在训聋儿3.2万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3.9万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5772人;实施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11200名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资助19600名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开展彩票公益金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为38352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各级康复机构共为4.0万名成年听力残疾人提供技术服务

三、肢体残疾的发展

20xx年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1106个,对1311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为2.9万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对13.7万名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159例,到20xx年,为224名麻风畸形者实施矫治手术。开展宣传普及教育,为麻风患者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到20xx年底,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已达2181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42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2139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3.5万人次;全国共对36.7万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

4.0万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8860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四、智力残疾发展

20xx年,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798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1.9万名,对2.8万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20xx年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以达到1730个,省级康复机构45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1685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1.5万人次;全国共对13.9万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3.1万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五、精神残疾发展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2423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522.9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0.5%,显好率达到55.1%,社会参与率达到43.4%,肇事率0.2%;解除关锁4836人;对35.6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20xx-20xx年精神病人监护和救助情况)

发展至20xx年,在2664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583.7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79.4 %,显好率达到66.2%,社会参与

率达到51.7%,肇事率0.12%;解除关锁4123人;对49.2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同时,20xx年建立了30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6910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20xx年,建立了41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2.0万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

20xx年底,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假肢3.1万例,供应辅助器具74.3万件,装配矫形器1.5万例。截至20xx年底,已培育建设6个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建设省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29个,地市级服务机构220个,县级服务机构945个。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组织培训专业人员6261人次。深入开展辅助器具服务,组织实施系列辅助器具项目,全年共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152.4万件,其中装配假肢2.9万件、矫形器6.4万件,验配助视器17.8万件。

就教育方面而言,20xx年,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xx-20xx年)》,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全国1.1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2908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全国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87个,在校生7227人;其中盲生6173人,聋生1054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97个,在校生11671人,毕业生7240人,其中553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7864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678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与此同时,残疾人就业情况也随之发展,比如,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xx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21296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5623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5609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1018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494人和1229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录入采集持证残疾人数据达到2947万人。依托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国残联和20多个省(区、市)残

联开展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和个性化服务,为向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和业务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支持和保障。人们越来越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作为一个医者,我们要坚信残疾人事业会更加顺利的发展,为残疾人争取更大的福利,使之积极参与社会。

有关残疾人的调研报告 篇3

根据政协常委会20xx年重点工作计划,近期我会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县残联、部分乡镇、村、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单位和服务场所,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查看、走访贫困残疾人家庭等方式对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全县现有各类残疾人口2.75万人,占总人口的6.64%,其中农村残疾人2.35万人,约占85%,城镇残疾人0.4万人,约占15%。在各类残疾人中视力残疾4085人,占14.9%;听力残疾6641人,占24.1%;言语残疾421人,占1.5%;智力残疾1836人,占6.7%;肢体残疾7990人,占29.1%;精神残疾2034人,占7.4%;多重残疾4480人,占16.3%。目前残疾人办证11827人,办证率为43%。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解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助医”、“助困”、“助业”、“助学”、“托养”等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不断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等工作,使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1、残疾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县、乡、村(社区)三级的残疾人管理组织网路。县、乡均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委员会,22个乡镇残联均配备了理事长和专职委员,312个村、14个社区都建立了残疾人协会,并选聘了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修订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在各单位领导干部中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农村特困残疾人活动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局、教育局等残工委成员单位也相应出台了促进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供养等配套文件。建立了残疾人社会救助和社保补贴制度。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2、残疾人生活质量不断提高。20xx年以来共为227名城镇重度残疾人代缴医疗保险金8.3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471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357.66万元;对872名农村残疾人、207名城镇残疾人纳入低保,发放保障金313.92万元,代缴残疾人养老保险25.29万元;对3458名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了“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资助,累计为6091人次发放补贴资金304.55万元;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有2077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得到改造,共补贴资金3988万元。在整村推进项目集雨窖、日光节能温室建设中,有8000户残疾人家庭收益;为25户住房困难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分配到了廉租房,为54户人均不足12平方米的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余万元。

3、残疾人康复和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20xx年以来,县残联通过积极争取项目已为79名肢体残疾儿童、30名智残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20余例;为1.2万人(次)残疾人配赠轮椅车3659辆、拐杖3254付、助听器1309个、助视器453付、坐便椅698件;给86名缺肢残疾人安装了假肢。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23万元;为54户创业残疾户落实贴息贷款120万元,县财政支付贴息6万元;39名盲人通过省残联盲人按摩中心培训在省内外就业,52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就业,600多名残疾人通过在县内个体从业、集中和分散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

4、残疾人教育工作持续发展。认真落实适龄残疾儿童享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全县适龄残疾儿童622名,入学531名,入学率达85%;投资590万元的民和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已招生开课,现有聋哑学生9名;为13户残疾人助学户发放助学金6万元;每年将5至6名6周岁以下聋儿免费送到省地语训中心学习。

5、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近年来,在海东地区首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县参加的17名残疾人获得了6枚金牌、1枚银牌、5枚铜牌和团体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残疾人演员还参加了“残疾人文化周”暨“和谐社区建设”活动文艺演出和“特奥日”暨“残疾人健身周”、全国“肢残人活动日”等活动。举办了残疾人篮球、足球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80 名老年残疾人参加了打门球、地掷球、打太极拳(剑)、扭秧歌、跳健身舞等社区群众文体组织。特别是现实生活中,广大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参与社会实践,不仅实现了自食其力,而且为社会创造了价值,全县各行各业中都有残疾人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仅教育系统有91名残疾教师,还涌现了创办盲人按摩诊所达选云、通过电子商务把青海特产销往全国各地的残疾人陈香英,为残疾人工作默默奉献几十年的代表秦永顺等先进典型。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在扶残助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残疾人家庭生活普遍贫困,全县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与健全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1、致残因素较多,救助压力不断增大。现阶段我县致残因素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由遗传、近亲结婚、早育或高龄孕育、营养不足及环境有害因素所致的先天残疾的人数较大。同时医源性残疾致听力残疾、胎儿娩出时损伤脑部造成致运动障碍、智力障碍等残疾;交通事故、工伤等各种意外事故和各种疾病而致的残疾的数量逐年增加。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目前精神病人的数量增长幅度较大。繁杂的致残因素难以消除,使残疾人口总量难以控制,使救助投入远远满足不了救助需求,残疾人救助任重道远。

2、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一是残疾人就业的多样化安置工作推进艰难。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残疾人大多没有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差,无法真正实现稳定就业。尤其受社会就业难的大环境影响,残疾人就业更是难上加难。二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部分企业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少缴甚至不缴保障金。三是惩处机制不健全。缺乏对歧视残疾人,随意辞退残疾员工、不缴纳就业保障金行为惩处的强硬手段,严重滞缓了残疾人事业的良性发展步伐。四是社会救援渠道狭窄。由于我县还未成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机构,无法开展相应的社会募捐工作。五是保障水平低。由于受国家政策和地方财力的双重制约,目前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窄,尤其是我县农村残疾人户数、人数占很大的比例,尚不能做到应保尽保。如20xx年全县低保家庭残疾人1660人,20xx年实行重度残疾人补贴制度后残疾人纳入低保的人数减少了800人。

3、残疾人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一是我县残疾人数量大,加上老年性偏瘫等残疾人日益增加,辅助器具需求量较大。按照省残联残疾人用品用具全覆盖项目要求,需县财政配套50%、约76万元的项目配套资金;省上下达的“社区残疾人之家”、“阳光家园”等扶残助残项目配套资金落实不了,项目落实困难。二是乡镇残联、村残协经费和专职委员工资兑现难。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青残联会发[20xx]114号)文件规定,乡镇残联、村残协经费和专职委员工资共需资金84.4万元,但县财政每年只下达20万元,经费缺额64.4万元。三是因残疾人康复社区建设工作尚在起步阶段,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仅仅只局限于被动地落实国家及省、地正常安排的涉残项目。四是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编制紧缺,还远不能满足“三残”儿童教育需要。五是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志愿者服务等工作还需加强。

三、促进我县残疾人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县委、县政府应以解决残疾人基本需求和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为重点,采取措施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二是应将各残工委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履行扶残助残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建立考核约束机制,促进残疾人事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健康稳步推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成功事迹,鼓励残疾人树立信心,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实现人生价值。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把开展扶弱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体系,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四是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扶残助残各项政策,特别是对保障、改善、支持残疾人生产、生活、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要予以倾斜安排,确保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老年人协会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优势,支持残疾人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选调一批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干部在维权、解困、技能培训、多途径就业及日常生活中为残疾人搞好服务,以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五是在今后县乡换届选举中,对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政治素养的残疾人按一定比例推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残疾人参政议政搭建平台。

(二)建立残疾预防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出生缺陷。县卫生及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健康教育,深入开展优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以及医务卫生人员的优生意识,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优生意识。做好婚检孕检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出生缺陷。进行婚前检查,禁止近亲结婚,防止遗传性痴呆和其他残疾的发生,确保优生优育;开展产前诊断,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实现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及时矫正先天性残疾;提高医护工作质量和医疗水平,加强药物研究,减少药物副作用,减少医源性残疾的发生;对不应、不宜、应延期婚育的对象,应加强教育和指导。相关部门要加强劳动保护、交通安全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环境污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努力减少各类致残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稳定的残疾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县残联应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千方百计为残疾人服务。建议县财政把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工作经费、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补贴足额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足额落实“社区残疾人之家”、“阳光家园”等项目配套资金;将每年12万元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县残联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的同时,要积极与中国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成立民和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通过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爱心捐助和社会捐赠活动。

(四)健全残疾人生产生活保障体系。把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范围,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一是推动残疾人扶贫工作。将残疾人扶贫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扶贫规划,统筹安排。根据残疾人特点,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二是进一步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救济和补贴政策,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保障标准,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基本生活。扩大残疾人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一、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其他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是帮助更多贫困残疾人实现“居有其所”愿望,尤其在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廉租住房建设中应优先照顾贫困残疾人家庭。

(五)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将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服务设施纳入到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加快构建残疾人服务体系。一是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有效整合卫生、医疗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和卫生条件,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社会各界、各医疗单位的支持和帮助,进一步配套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设备。加强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精神病防治、康复救助等康复项目,不断提高康复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残疾人的实际康复需要,早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任务。二是依法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依法落实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纳入劳动监察的范围。在鼓励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同时,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使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设置多种形式的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措施,实现残疾人稳定就业。三是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建议将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列入部门预算并由县财政局代扣代缴,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四是发展特殊教育,不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推行随班就读;积极争取落实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编制,扩大特教学校招生,充分发挥特教学校在残疾人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开展残疾学子“圆梦行动”等公益扶残助学项目,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五是切实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住建、发改等主管部门在改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时,使无障碍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对已建成的道路和建筑物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将特殊学校、康复中心、医院等单位公共服务场所和金融、邮政、通讯、商场、车站等公共服务场所列为重点改造单位。

有关残疾人的调研报告 篇4

关于河北省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当前我省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20xx年7月至11月,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常委、委员,由省政协副主席崔江水带队,在省残联的协同和配合下,到辛集市就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残疾人维权中心、就业培训基地以及残疾人家庭了解情况,召开了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走访慰问了贫困残疾人家庭。调研组还赴江苏、安徽省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当地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介绍,交流了工作经验做法,实地考察了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现将调研主要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省常住人口总人数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省有残疾人520万人,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23%。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所占残疾人总数比例分别为:视力残疾54.4万人,10.47%;听力残疾126.0万人,24.26%;言语残疾7.7万人,1.49%;肢体残疾167.5万人,32.24%;智力残疾40.4万人,7.78%;精神残疾35.4万人,6.82%;多重残疾88.0万人,16.94%。各残疾等级人数分别为:重度残疾147.5万人,28.40%,其中:一级残疾86.3万人,16.62%;二级残疾61.2万人,11.78%。中度和轻度残疾372万人,71.60%,其中:三级残疾140.3万人,27.00%;四级残疾231.7万人,44.60%。

(一)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组织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承办、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加强。一是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省、市、县(市、区)政府都设立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省、市、县、乡全部建立了残联组织;省、市、县残联全部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全省51432个村(含城市社区)全部建立了残疾人协会,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建立了残疾人活动室。二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省人大、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河北省扶助残疾人规定》、《河北省残疾人教育实施办法》、《河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形成了以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省政府规章为主体的法规规章体系。20xx年6月26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为保障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近年来,我省为着力解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问题,相继制定了扶助残疾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狠抓有关措施的落实,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一是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00元保费全部由财政代缴。二是将符合条件的43.3万残疾人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依靠父母或者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出台了《河北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对全省一、二级重度困难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发放生活补贴。四是安排残疾人应急救助资金,对因病、因灾等突发性事件造成临时性困难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五是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六是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对424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危房改造。

(三)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有所好转。截止20xx年,城镇新增1.22万残疾人就业,89.1万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累计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200余个。把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20.6万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4.3万人次;3461名农村残疾人得到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残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xx年前省级政府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都要安置一名以上残疾人就业等要求。全省现有残疾人福利企业约90家,安置残疾人约2万人。成立了河北省残疾人家庭手工业协会,推动残疾人家庭手工业蓬勃发展。成立京津冀残疾人就业服务协作区,举办了首届京津冀残疾人就业洽谈会。每年举办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推动残疾人实现充分就业。

(四)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得到加强。到20xx年底,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0414例,为6054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对6005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年度新收训聋儿2077名,在训聋儿2791名;对1.06万名肢体残疾患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国家救助项目,资助400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515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有5678名智力残疾儿童得到康复训练。对26万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有91469名精神病患者接受治疗,57288名精神病患者接受康复训练,409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接受康复训练;245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得到康复救助。全省各类辅助器具供应2.9万件,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其他辅助器具2.2万件。

(五)残疾人教育权利基本得到保障。到20xx年底,全省有特教学校148所,在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总数达到12566人。在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方面,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高于普通学校的10至15倍。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考入本科的贫困残疾学生从省残保金中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资助,20xx-20xx年共资助786人。考入大专的贫困残疾学生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20xx元一次性资助。河北省残疾人远程教育网正式启动,河北省广播电视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正式揭牌,20xx年春季有700多名残疾青年报名入学。

(六)残疾人参与社会无障碍环境日趋完善。省、市、县(市、区)都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并面向社会聘请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使用管理义务监督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级财政逐年加大了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资金投入,各地陆续新建、改造了一批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物附属无障碍设施。全省6个地级市、10余个县(市、区)开办了手语节目;省和地级市的公共图书馆均建有盲文及有声读物阅览室;部分县(市、区)的公共图书馆提供盲文及有声读物借阅服务。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省级财政每户补助资金1500元,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每户匹配资金不低于1000元。

二、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残疾人生活水平远低于我省社会平均水平。当前,残疾人仍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的特困群体。一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口多。全省农村尚有超过100万贫困残疾人没有稳定脱贫,由于身心残障、劳动力受限、受教育程度低、发展能力低等原因,已成为贫困程度最深、扶持难度最大、扶贫成果最难巩固的特困群体,是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二是残疾人支出负担重。从目前看,残疾人家庭支出第一位的是吃饭度日费用,其次才是医疗。相当多的残疾人有病不敢治,只能拖着,以致小病转大病,轻残变重残。三是仍有15.6万户残疾人家庭需进行危房改造。

(二)残疾人就业率低且不稳定。目前我省实际就业率很低。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一是部分残疾人受身体状况的影响,对职业有一定的选择性。二是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难以适应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岗位。三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三)残疾人受教育整体水平较低。一是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低。特别是多重障碍、自闭症及脑瘫等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存在很大困难。二是特教学校办学水平不高,师资配备、设备设施、特教津贴基本未按国家政策落实。三是大多数残疾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存在困难。

(四)残疾人康复需求与康复服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残疾人康复需求大,资金投入不足,康复人才匮乏。二是0-6岁残疾儿童得不到及时救治。0—6岁是残疾儿童康复的黄金期,及时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就可能从根本上改善其功能障碍,使其成年后与健全人一样学习、生活。错过了最佳恢复期,造成终身残疾。三是辅助器具需求量大。目前,我省有盲杖、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超过150万,而我省辅助器具和假肢矫形器材料生产厂家数量少、规模小、品种单一,不能满足残疾人多层次的需要。

(五)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严重滞后。目前,省内多数小城镇无障碍建设处于空白,一些大中城市无障碍设施被损坏或占用现象严重,甚至形同虚设。老旧居住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缺乏,残疾人难以走出家庭、参与社会。

三、几点建议

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使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各级政府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理解、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减轻或消除社会上对残疾人的各种歧视与偏见,在全社会唱响关心关爱残疾人的主旋律。一是深入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河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在全社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加强残疾人法规政策学习教育,增强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自觉性。二是大力营造助残扶残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残疾人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弘扬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引领民众崇德向善,更加自觉认同,为我省社会进步凝聚正能量。三是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创业能手、道德模范,引导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完善残疾人专项特惠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一是在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基础上,重点加快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兜住底”,保住残疾人最基本需求底线。二是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尽快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权等事关残疾人切身生活需求作出制度性安排,补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

(三)大力发展特殊教育。鼓励各类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接收残疾儿童,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保障3至5岁残疾儿童普遍接受学前教育。推行全纳教育,支持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数量较多的普通学校建设特教资源教室。积极推进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尽快筹建河北省特殊教育学院。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残疾拒绝招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住宿费、交通费等的补助,并优先提供助学金,帮助他们按时完成学业。

(四)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城乡残疾人提供均等化全程就业服务,开展就业培训、能力评估、就业登记、就业介绍等系列化服务工作。政府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吸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要出台激励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严格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的监察执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

(五)完善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环境。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新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住宅区,要按照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和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和居住区,都要制定改造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逐步进行改造。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对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予以查处,确保已建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积极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

有关残疾人的调研报告 篇5

残疾人群体是社会中的特殊困难群体,也是需要全社会高度关注和关爱的群体。为促进____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县政协工青妇、党政、教育、工商联界别组专题视察了兴隆镇、鹤峰乡、永安镇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和县特殊教育学校,走访调研了朱衣镇卫生院精神病专科,听取了县残联关于全县残疾人工作情况通报,开展了“爱心助残促和谐、政协委员在行动”助残捐赠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____县残疾人基本情况

____县共有残疾人6.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13%,其中城镇残疾人1.04万人,农村残疾人5.46万人。目前全县持证残疾人2.5万人,其中一级残疾0.28万人、二级残疾0.41万人。此外,约4万余残疾人尚未办理残疾证。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出台了诸多政策法规,从养老、低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经过多年的努力,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残疾人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残疾人工作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初步建立以县残联为主导、乡镇残联为骨干、村级残协为基础、残疾人志愿组织为依托的残疾人工作网络体系,新建了1个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和31个法律援助服务岗,呈现出残疾人事业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二)残疾人救助项目大力实施。近五年来,共组织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2206例,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772户,实现残疾人就业1290人,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1045名,对全县447名贫困残疾学生进行了“爱心天使”扶残助学资助,为所有持证残疾人支付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缴纳部分。今年已为33名脑瘫儿童实施了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救助,落实16人次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为50户残疾人进行了家庭无障碍改造,为全县2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落实增收致富帮扶资金37.5万元。

(三)残疾人康复设施逐步完善。建成市级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14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1个、残疾人艺术培养基地1个、聋儿语训机构1个,为3100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咨询、转介服务。共免费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1862件,为残疾人的逐步康复提供了尽可能的物质保障,切实解决了部分残疾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残疾人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各级残联在注重抓好残疾人日常文化生活的同时,多次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比赛。在0年重庆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中,____县残疾人代表团获得了4枚银牌、1枚铜牌的好成绩。____县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学生自编自演的节目《真善美》更喜获“第六届全国特殊学校学生艺术汇演”一等奖,书画、刺绣、缝纫、剪纸等工艺作品在各种大赛中也多次获奖。

(五)残疾人创业典型不断涌现。鹤峰乡蔬菜水果种植带头人吴国春、永安镇瘫痪女孩精细蜀绣的石胜兰,还有众多媒体报道过的残臂教师朱怀圣、独腿教师黄大仲等大批残疾人创业先进典型人物涌现出来。他们这种身残志坚、拼博不息的精神,为____残疾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三、残疾人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劳动技能差、社会竞争力弱、经济压力、心里压力大,对各级政府的诉求多。虽然各级政府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作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但与残疾人康复和生活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一)扶残助残氛围不浓,残疾人心理压力大。一是残疾人自身不愿融入社会。众多的残疾人由于身体和心理缺陷,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自卑心理严重,不愿或不敢大胆地参加社会公共活动。二是歧视残疾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群的呼声很难被社会公众知晓,众多残疾人的心理创伤难以得到正确的引导和抚慰。三是先进典型宣传不够。调研中发现,对残疾人群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好人好事、充满大爱的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事业中的优秀工作者宣传力度不够,示范辐射作用不明显,全社会助残扶残的良好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

(二)保障程度低,残疾人生活质量差。竹园镇邓坪村的段光碧双目失明,视力一级残疾,丈夫因摔伤导致长期瘫痪卧床,有一女儿在读中专。因夫妻双方都没有劳动能力,只有在破旧土屋中吃低保维持生活。鹤峰乡76岁的向元波,双目失明,年老病多,独居危房中,生活不能自理,家中唯一儿子为了生计在外地打工,政府虽然每年给与低保金,但他的生活照料还是不能解决,煮饭洗衣都是问题。目前虽有危房改造、重点救助等相关政策扶持,但因其家庭贫困程度深,仍无力改变其贫困现状。我县像此类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料的重度残疾人还有2100余人,他们的生活状况非常让人忧心,现有残疾人保障政策无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一是保障范围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重点关注对象是现有持证的重度残疾人,政策极少惠及到轻度残疾人,更没有保障到我县尚未办证的4万残疾人。二是保障标准低。就纳入低保范围的农村重度残疾人而言,每年能享受到的保障金不到1000元,只有城镇低保对象的三分之一,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更难满足康复和医疗需求。三是保障渠道有限。对残疾人的保障政策主要是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免缴个人部分并提高5%的报销比例,低保政策将部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但还有许多政策落实不够,如掌握残疾人低息扶贫贷款发放权的商业银行因考虑的贷款收回率,资金增效率,极少给予残疾人发放贷款;我县尚未出台残疾人优惠乘坐交通工具政策。

(三)康复条件差,残疾人康复需求难满足。一是康复设施严重不足。____县还没有县级康复托养中心,现有康复设备的数量和功能也十分有限,只能惠及少数的残疾人,绝大多数的残疾人根本不能享用。二是康复专技人员严重匮乏。我县残疾人康复主要依托社区康复站、当地卫生院(康复中心)及家庭康复。全县残疾人康复治疗技术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护理人员缺乏正规的康复技术培训,不能满足残疾人身体和心理康复需求。三是康复手段单一。各级政府针对残疾人康复需求,只是为残疾人提供了一些简单的康复服务,如发放轮椅、盲杖等,无力顾及更多的居住分散的农村偏远残疾对象,具体的康复措施和手段不多,难以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四)部门联动不够,残疾人项目实施难。帮扶和救助残疾人,涉及到残联、财政、民政、社保、卫生、建委、扶贫、教委等众多部门和所有的乡镇,由于各部门和单位各行其是,没有统筹规划,难以通力合作,协调配合,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如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涉及到县残联、发改委、扶贫办、建委都有危房改造资金,县残联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每户11000元,发改委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每人6000元,扶贫办高山移民搬迁项目资金每人6000元,建委实施的危旧房改造资金每户25元,国土局金土地工程资金每人5000元,目前资金仅进行了有限的统筹打捆,其分散使用力量不大,一些真正困难的农村残疾人因贫困程度太深,仍无力进行危房改造。

四、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事业,残疾人工作是需要政府、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结合____县情和财力状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广泛宣传,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介作用,利用会议、农村赶集等有利时机,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残疾人群体中涌现出的创业典型和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各项优惠政策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个残疾人家庭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培养残疾人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弘扬残疾人工作者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残助残献爱心活动。

(二)建立残疾人基础信息档案。县残联近期内对全县所有的残疾人进行系统调查摸底,建立比较详细的档案信息库,档案信息中要对每一位残疾人的残疾种类、级别、家庭住址、就业状况、监护人信息、康复需求、保障情况等进行详细的登记,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便于政府对照信息库组合慈善资源、杜绝漏助、重复救助的情况发生,更好地进行具体决策和帮扶救助活动。

(三)完善残疾人优惠政策,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将现有持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三四级轻度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对象,对已农转非原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执行城镇低保标准;把持证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残疾人合作医疗报销比例进行适度调整;对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料的重度残疾人建立护理补贴制度并落实护理人员;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托养机构,充分发挥现有敬老院作用,接收部分无人照料的重度贫困残疾人;对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年龄的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标准部分由政府全部补贴;整合资源,切实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在征地拆迁中适当提高残疾人家庭生产安置、住房补助标准;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和实用技术培训,政府培育更多的公益性岗位,鼓励和引导残疾人实现充分就业。

(四)增强残疾人家庭“造血”功能。注重残疾人家庭 “智力”扶持,增强他们自身的“造血”功能。对有劳动能力又有创业愿望的残疾人,在政策、资金、项目上予以重点支持和帮扶,探索建立残疾人创业融资贷款担保基金;对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应予重点关注,认真落实贫困残疾人家庭儿童生活补贴制度,对在读残疾人家庭学生,特别是在高中和大学阶段,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尽全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出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从根源上解决残疾人家庭的长期贫困问题,以达到残疾人家庭和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

(五)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以县级医院为依托,建立县级康复托养中心,在社区、乡镇卫生站成立残疾人康复辅导中心,增添和改造残疾人公共康复设备,不断充实残疾人志愿者队伍,加强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有关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专业康复知识培训,形成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为指导,社区、乡镇卫生医疗服务中心为载体,残疾人亲属、志愿者为对接链的残疾人康复网络。

(六)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残疾人工作。建议县委县府召开全县残疾人工作会,总结部署残疾人工作,表彰奖励助残先进个人和残疾人创业先进典型,出台政策,落实工作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建立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建立残疾人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出台残疾人工作考核文件,把具体帮扶、就业、就医、助学、救助、残保金征缴、扶残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纳入考核内容。要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责任心,充分发挥残疾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残疾人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待遇,逐步提高专职委员、助残志愿者的误工补贴标准,对残疾人工作岗位实行手语翻译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