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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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把服务审判和配合其它工作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热情服务,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下面将法警队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法院工作总结4篇

一、一年的工作情况

1、警务方面。根据省院法警工作教育训练大纲和中院法警支队工作安排,法警队参加了由全省法院开展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学习了法警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法警队队伍管理和警队建设方面取得的良好成绩。

2,门卫安保方面。上半年,法警门卫安保值班共检查受检人4700人余次,检查违禁物品2件(录音笔),没有一名当事人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法院审判区,很好的保证了审判人员的安全和审判秩序的正常进行。

3、刑事审判方面。上半年共出警343人次,值庭38次,出警80人次;提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56人次,出警114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56 人次,出警114人次;中院调警6次,出警20人次;其他用警7次,出警15人次。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能按时将人犯提押到指定地点、庭审中维护法庭秩序,做好法庭警卫,根据庭审工作需要,传唤证人,出示证据等。在维护法庭秩序中,能服从审判长指挥,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传递证据,提押犯人,处置违反法庭纪律等行为。

二、法警队伍建设及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院党组的关心、重视下,使法警在维护审判和参与其它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目前法警队伍建设和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十分突出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法警队伍职能作用的发挥。

警力人员严重不足。目前,我院法警共有7名,2名正式干警,5名协勤。由于警力不足,存在着刑事案件庭审押解,值庭不能落实安全制度,庭审安全隐患很大;遇有突发事件,难以快速集中警力有效控制局面。

三、工作安排:

结合目前法警大队的现状和本院工作实际,法警队作以下安排:

1、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警队的相关工作及警务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警大队要根据自己工作的性质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套规章制度,并在实际中严格执行,有效促进警队依法规范文明执勤。如派警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和法警本职业务制度及规范。做到内务管理规范化;履行职责规范化;业务登记规范化。

2、努力工作,严格要求,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完成工作任务,为我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首先要认真完成刑事等值庭、押解任务。并经常性的对押解警械具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从而为刑事审判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与分管领导和有关庭、室沟通协调。由于法警大队的工作具有服务的性质,难免在工作中产生疏漏和分歧,希望相关庭室能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相互反馈,相互沟通,取得大家的理解,尽可能搞好工作,为法院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优质的保障。

综上所述,法警队的工作,需要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重视法警队的各项建设,继续关心法警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同时还需要各庭室的帮助和理解。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齐心协力,将各项工作搞上去。法警大队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为法院整体工作服务当中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使法警队伍为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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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滦县人民法院

二OO四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年初既定的“狠抓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形象;狠抓审判,强化执行,促进公正;狠抓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狠抓服务,司法为民,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29件,结案2089件,结案率86%,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亿零67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262万元。据初步预计,年底我院刑事、行政、审监案件结案率可达100%,民事案件审结率可达95%以上,执行案件执结率可达95%以上,案件发改率能够控制在2%以下,总标的额可达1亿1千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元。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抓好队伍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

今年年初,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岗位到每个单位都有目标任务,都有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一是抓好学习,筑牢根基。于年初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我院干警人均笔记数达到了2万,学习心得达3篇。二是狠抓教育,增强干警服务意识。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干警向先进学习,克服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要求干警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三是抓实活动,查摆问题搞好整改。今年以来,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阳光审判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各中层单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四是抓好监督,确保队伍纯洁。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并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制作了审务公开栏,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将“三章六禁”等制度上墙公示,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创办了《滦州法苑》季刊发放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监督。另外,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开展了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共评查案卷1938件,查找各方面问题98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五是抓严追究,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共对5人次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共累计奉献双休日460余天,加班加点达到4000多个小时,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120余次,金额13万余元。对我院取得的成绩,县各级领导都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今年以来我院已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49封,锦旗34面,镜匾8块。

二、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抓好各项审判工作

1、坚持“严打”不松懈,认真开展“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共审结刑事案件150件,对182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如郝立军抢劫一案,被告人郝立军持刀抢劫,扎伤被害人,情节恶劣,我院依法判处郝立军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元,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8万余元。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公诉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49.2%,同比上升了12个百分点。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本着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0%以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服务辖区赢民心,优化发展环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

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努力实现实体、程序双公正。共受理民事案件件,审结1681件,结案率达到83.7%,诉讼标的额8122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317万元。总结我院民事审判工作,主要有六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我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42件,结案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同时,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3%,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35天。二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我院上诉案件发改率仅为1.2%,较市目标低1.8个百分点,同比降低0.5个百分点。三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干警消除了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8件,降低了50%。四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民事案件调解率为60%。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五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榛子镇法庭、响堂法庭,通过法律宣传的手段,为当地的电信分局收回话费万余元,安各庄法庭为松树营村委会收回土地承包费8000余元。全院各法制副校长还为各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8次,受教育人数达到8000余人。同时,行政审判、立案和审监工作也都取得较好成绩,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六是司法法庭助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65件,金额达到69.2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3、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开展了“阳光执行”活动,执行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实施“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使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增大了当事人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减少了来法院的次数,降低了当事人的开支。今年已向当事人通报案件500余次。二是实施《申请执行人须知》和《告被执行人及家属书》制度,已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免费发放《申请执行人须知》和《告被执行人及家属书》1066份。三是实施《债权凭证》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权益,降低债权人风险,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今年已发放《债权凭证》12件,申请执行人均比较满意。四是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会战于10月26日开始,仅前三天就执结案件13件,部分执行2件,标的额达7.8万元。其中对5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5人次。今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13件,执结476件,执结率92.8%,执行标的额达到1945万元。其中执行积案112件,标的额189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8月,县长胡国辉同志专程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情况,在提出工作意见的同时,对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高站位、明责任、夯基储赢民心,不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我院努力抓好涉诉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我院今年的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43.8%。一是从思想上重视,对信访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部署,把责任落实到每位干警,初步形成了人人想信访、人人干信访、全院抓信访的工作新格局。二是完善了院长敞开接访制度。由原来的每周一次改为每天接待,并提前公开、公示。仅今年以来,各位院长就亲自接待信访案件当事人400余人次,解决了大量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实行了院长包案制度。对重点、难点及上级督办案件,由各位院长包案,并做到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一包到底。四是坚持了信访案件回访制度,今年我院对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回访率达到了100%。五是落实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今年以来,我院除实施司法救助制度外,还努力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今年已为老年当事人口头立案8件,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次,息诉6起、息访8人。同时,对来访的老、弱、并残群众,法院干警还多次自发资助90余人次,合计金额1000余元。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上半年法院工作总结法院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上半年,在院党组和分管院长的正确领导下,在本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庭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创业服务年”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努力改革审判管理和抓好队伍建设。在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社会矛盾化解为目标,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截止6月30日,我庭新收案件39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量增加了5件,增幅为14.7%。诉讼标的金额4.31亿元,去年同期(5.62亿)相比有小幅度下降,与相比,下降大幅度较大,减幅达57.7%。连同去年旧存案件11件,上半年我庭共办理一、二审案件50件,已审结34件,结案率为68%。未结案件中部分是近期新收案件,部分在公告送达和司法鉴定期间,部分案件在做双方调解工作。在已结的33件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的16件,改判的8件,发回重审的2件。二审案件维持率为48.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近12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率为24.2%,与去年同期改判率下降了10个百分点。调解、撤诉案件共7件,占21.2%,与去年基本持平,相比提高了8个百分点。从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内部纠纷和传统借款担保纠纷仍为我庭主要案件类型,分别受理了12件和18件。从上诉案件原审法院分布情况看,南昌中院上诉10件,上饶中院上诉8件,景德镇、赣州、宜春、抚州、九江中院分别上诉3件,新余、萍乡中院各2件。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我庭始终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坚持公正、高效、和谐司法理念,通过处理好商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审慎处理涉国有企业纠纷。随着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推进,涉国有企业主要案件类型由企业改制纠纷,包括因改制行为效力产生的纠纷和改制后因对外债务的承担而引起的纠纷,转变为不良金融债权的借贷纠纷和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涉国有企业的不良金融债权借贷案件数量虽呈下降趋势,但各方利益冲突加剧,利益平衡难度加大,特别是在债权转让程序被认定合法的情况下,各方利益更是难以协调。我庭始终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大局为重,在强调对不良金融债权转让相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的同时加大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多种措施的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资产环境。对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我庭通过对不服破产裁定申诉案件的审查和对具体案件的协调加强对下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强调在案件审理中要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要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变现资产,积极预防破产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企业的安定和社会稳定。二是从维护稳定角度出发审理好各类公司诉讼纠纷案件。公司诉讼纠纷案件主要表现为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纠纷、中小股东诉讼、公司解散诉讼等,这类纠纷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公司的稳定和生存发展,进而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市场秩序的稳定。在处理公司内部纠纷时我庭坚持公司意思自治,司法谨慎干预的审判理念,对中小股东提起的知情权、盈余分配等诉讼,我们既注重协调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注意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之间的利益平衡。如我庭审理的秦玉林与九江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中,小股东秦玉林因不满公司不分配利润,在与其他股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诉讼主张分配公司利润。由于公司股东会未形成利润分配决议,直接判决分配利润可能会造成司法过度干预公司自治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如果判决驳回诉请又不利于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合议庭通过提出其他救济途径的调解方案反复做股东之间调解工作,庭领导也多次参与协调,最终以其他股东收购该小股东股份形式调解结案,既保护了中小股东权益、维护了公司的稳定和正常经营,也有效的回避了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三是以平等保护为前提,慎重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审理违约责任纠纷。在审理各种类型合同违约纠纷中,我庭严格适用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指导意见的规定,以促进交易、规范市场秩序为指导理念,在涉及合同撤销、变更或解除的诉讼中审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对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依据公平原则,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在主张违约损失赔偿的诉讼中,我们依法分配举证责任,严格依据违约事实和违约责任,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认定违约金数额。

二、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紧跟省委决策部署,助推全省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按照本院年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庭作为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征求本院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发挥司法的能动性,依法为全省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宗旨、内容、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我庭走访了七个系统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推进七个系统国企改革的意见建议,及时摸清了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七个系统国有企业对法院新的司法需求,明确了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方向和思路。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后,我庭及时起草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下发了本院《关于为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法院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沟通协作,融入大局,共同推进全省经济发展。我庭紧紧围绕全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在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更加注重立足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更加注重与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保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全省经济跨越发展。我庭一如既往的就国企改革问题加强与省国资委的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继续配合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小额担保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保险市场规则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强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促进我省保险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在我庭推动下,我院于今年2月与省保监局签订了加强合作交流机制的《备忘录》,明确了三方建立联系人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联合开展调研、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建立案件办理协助机制等事宜。为积极落实《备忘录》要求,6月底、7月初我庭与省保监局共同组织先后召开了二级法院与当地各保险公司联合座谈会,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行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法院与保险行业如何共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进行了广泛交流。三是发挥商事审判庭特点,支持和推动企业创业投资。商事审判工作与经济形势、经济建设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事审判更多的是解决企业、公司法人经济纠纷。我庭一方面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创业服务年”活动,充分运用商事审判把握的经济形式和规律,通过依法平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战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另一方面,我庭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发现的纠纷多发点,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帮助企业把握经营规律,指导企业依法回避经济纠纷,切实担负起为企业创业、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和有效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

三、注重实效,围绕审判实践开展调研工作

年初我庭针对审判实践反映出来的问题确定了以下几个调研任务:(1)保险合同纠纷中关于保险人是否告知义务的认定和交通事故责任险中在盗窃、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出台保险纠纷审理相关指导意见;(2)为配合省委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针对法院受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剧增,我庭要求在去年组织开展的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入调研,出台案件审理的具体指导意见,统一全省法院审判思路;(3)针对银行卡被盗取存款而引发的金融机构与储户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我们组织开展了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出台审理相关案件的指导意见。从上半年完成的情况看,三项调研前期任务均基本完成,保险合同纠纷的调研已经完成资料收集工作;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调研报告已完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导意见已基本成形,将于近期下发全省法院和本院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此外,上半年我庭配合最高法院完成了以下几项调研任务:(1)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向最高法院反馈了相关意见和建议;(2)向最高法院报送了XX年至五年全省法院受理和审结金融纠纷案件数量统计和审理情况;(3)向最高法院报送了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详细反映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相应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措施和建议。(4)针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最高法院,为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资料。

四、加强审判管理,严抓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制定并完善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使民商事审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强化审判管理,我庭进一步修订了《民二庭审判管理细则》,完善了从收案到结案过程中每一个步骤的程序要求和时限要求,对每一个阶段工作严格控制时间进度,提高案件审判各环节的运转效率。其次为保证庭务工作能得到及时部署,有序开展,有效落实,我们制定了《民二庭庭长办公会规则》,明确了庭长办公会的任务和主要职责,明晰了内部任务分工和决策程序。再次为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我庭继续坚持并完善庭务会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和庭长指导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庭务会的作用,集中全庭的智慧,为合议庭处理案件提供参考。同时通过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和列席全部案件的评议,及时指导和监督合议庭审判,强化管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一方面我庭结合院机关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争议、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了全庭同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庭通过选派人员参加最高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业务培训,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开阔视野,更新商事审判理念。上半年,我庭选派了1名同志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司法培训合作项目的学习;2名同志参加全国法院民事证据实务培训班;1名同志参加破产法论坛研讨;1名同志参加全国商事审判研讨会。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拒变的意识。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商事审判工作的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商事法官处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和侵蚀。我庭特别注重抓好法官队伍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全庭人员加强自我约束,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司法行为,拒绝贪婪之心、不伸贪婪之手、不做贪婪之事,固守淡泊,严格自律。

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庭还积极承担最高法院和本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月份我庭承办了最高法院在江西召开的全国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研讨会会务工作,尽管人员有限,在庭领导的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下,在全庭同志齐心协力下,较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会务工作,保障了会议顺利召开,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和其他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根据院党组安排,我庭承担起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的对外联络和材料报送工作,及时向七个系统改革办报送了本院相关工作动态和信息。由于我庭在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中突出的表现,我庭被评为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先进集体。

回顾上半年,我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抓紧,尽快转化出调研成果,为大局服务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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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里,我在区法院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规定,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严格按照“务实、高效、清廉”的要求,踏实地开展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 不断学习,切实提高自身思想和业务水平

年内,我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党性修养,恪守党性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无论工作多忙多累,都能坚持学习,积极参加本单位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认真钻研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相结合,逐步丰富自己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 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纪检纪律和党纪国法

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监察员,我深知自己纪检监察“教育、监督、保护和惩处”的四项职能,要注重在干部职工中作好表率。我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高标准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守纪律,克已奉公。在生活方面,厉行从简,反对铺张浪费,时刻保持纪检人员的应有形象。

三、踏实履职,努力建设廉政白云和公正法院

年内,我积极协助纪检组长和科室领导抓好廉政教育、监督检查、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防范,积极主动完成省纪检组、本法院、监察室布置的一系列工作任务和专项检查工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的问题,热心处理群众举报来电和来信,仔细检查档案卷宗,严格做好保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环节、人员的风险防范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廉政建设,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既感欣慰,又感到不足,欣慰的是在领导的关心和全院干部职工的支持下,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当然,工作上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监督工作仍然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二是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还有待于提高。今后,我会更加努力,钻研业务,争取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好,为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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