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特产代理销售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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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土特产代理销售合同 篇1

甲方: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

南京土特产代理销售合同(精选3篇)

乙方:

南京生有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是南京梅花鸭有限公司自主经营和创办的现代化管理企业,多年来致力于南京特产真空盐水鸭的研究制做及自主销售、公司产品荣获《中国国际食品博览会金奖》、南京鸭业协会及消费者协会的放心食品证书、在行业里有着很高的美誉度、南京生有土特产销售公司旗下还拥有江苏通润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代理销售协议:

一、 供销条款:

1、代理商须具备的条件:

1. 代理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

记证等相关文件及一切市场调研报告或市场运作计划。

2. 乙方对甲方品牌有强烈的认知度,认同生有公司的经营理念。

3. 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经济实力,有消费品营销、配送和服务的网络。

2、关于代理费——乙方作为甲方代理商须按不同等级向甲方无条件交年内代理费用:

1.省级代理商:代理费用为壹拾伍万元整 .地级代理商:代理费用为捌万元整

2.县级代理商:代理费为叁万元整

3.每个省份、地级、县级只有一个代理商,但每个省份可以有多个地级代理商,每个低级有多个县级代理商。

二、供货事项;

1、上表中供货价格为乙方交货地点的到货价。

2、甲方按上表中供货价供货给乙方,如因物价上涨、价格有变动,甲方将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订货要通过传真确认、确定所需产品的品种、数量、及交货日期并将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内、甲方以收到乙方的货款起三日内发货。

4、在甲方未收到乙方所需货物货款前、不予发货、乙方损失自理、与甲方无关。

5、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负责将产品运抵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三、甲方职责:

1、合同期内,甲方承诺不在乙方经销的区域内另立代理商,但乙方违约则甲方不受本款约束。

2、 甲方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产品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卫生检验证明等文件。保质期内出现批量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不予退货、保质期外出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自理。

4、甲方同意确定乙方最低销售量如下:试销期三个月,销售额达到 元。前六个月平均每月达到 元,六个月后每月达到 元。合同期内乙方如达不到上述销量,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返利;

乙方年销量达到100万以上,返利0.5%;

年销量达到150万以上,返利1 %;

年销量达到200万以上,返利1.5%;

年销量达到300万以上,返利2%。

6、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保质期内、如因非人为出现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要协助甲方去处理有关事宜。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应符合并遵守甲方代理商应具备的条件。

2、 甲方产品首次进入乙方市场所需的质检、卫检由乙方负责办理。如因乙方没有办质检、卫检而把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3、 乙方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甲方产品,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经销甲方产品以外的同类系列产品。

4、 每次订货:乙方以书面订单连同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伍仟元,特殊情况协商解决。

5、乙方接到大宗订单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支付生产定金既总货款的百分之五十、甲方收到定金后组织生产、发货前乙方需将余款付清、甲方收到乙方本批货的余款后、方可按照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发货。

五、合同解除:

1、如乙方未与甲方沟通和得到甲方认可,乙方连续30天不订货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 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市场规划,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跨出本协议规定的经销区域销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履约方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双方在合作期间、遇到不可抗逆的因素如:企业倒闭或自然灾难、本合同自行终止。

六、其它事项: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增加合同附件、否则,另一方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后正式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可于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续约。

甲方: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南京土特产代理销售合同 篇2

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理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由甲方代理直接客户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购买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推出的________服务。

甲方负责在_________地区(以下简称该地区)作为乙方的销售代理之一,帮助乙方向客户推销乙方的前款所称业务范围的业务

本合同生效后,在前款所称业务范围内甲方系乙方代理商。

第二条 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积极宣传推广本合同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可由甲方和客户签订合同再与乙方签订服务合同或乙方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售前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3.3 在代理期内,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5.2条中与乙方签订的代理价格从乙方处购买《________》各版本服务帐号。

3.4 在代理期内,甲方有权对其代理的《________》各版本服务帐号进行自由定价并向用户进行销售。

3.5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他损害乙方利益得行为。

3.6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_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

3.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商业机密的信息或资料,否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8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9 本合同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

(3)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体相同或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 甲方可参加乙方定期在该地区举办的代理商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代理合同签订后,将获得由乙方颁发的“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商”证书,允许其在公司对外宣传资料和名片、广告中使用电子版标准图标和字样,并且在乙方网站中代理商名单中获得推荐,顺序以获得资格时间排列,名称可以链接到代理商网站主页或为其制作单页宣传主页,在乙方自身广告宣传或市场营销活动中将罗列优秀代理商名单和网址、电话。但甲方不得作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为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以及其他具有实质性联系的行为。

3.11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服务产品及技术内容的商业机密,甲方也不得将所了解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在本合同范围之外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授权甲方为其服务产品________服务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定制代理商编码,将其加入乙方代理栏目中

4.2 为了促进甲方的代理活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括其服务产品市场销售情况、产品内容和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4.3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产品以及相关资料、信息应是真实合法的,并且不构成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4 乙方关于其服务产品的价格、付款方式、服务内容等情况的任何的变化及市场动态指导应及时通知甲方。

4.5 乙方帮助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定期安排有关技术培训。

4.6 甲方成为乙方正式代理商后,如果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合同,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要求甲方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本合同的终止。

4.7 乙方不对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负责。

4.8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9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定价,届时按比例调整代理佣金,并于新规定执行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届时按照乙方新的定价履行本合同。

4.10 乙方的再授权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服务产品的代理商,并不排除乙方自行或再授权第三方在代理地区或以外进行本代理产品的推广和销售。

4.1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书面资料包括乙方网上的有关内容,其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合法地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软件,否则应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关于《________》服务的销售售价即客户端销售价格以及代理商佣金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5.2 自本合同签订日期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代理乙方《________》服务账号所需的预付款。

5.3 甲方可以一次向乙方支付多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预付款。

5.4 乙方按照乙方《________》各版本服务帐号零售价格的______折给予甲方作为《________》相应版本服务帐号的代理价格

5.5 甲方每销售一个《________》服务帐号,乙方则相应在甲方预付款中扣除相应版本《________》服务帐号的代理单价;如果甲方预付款不足以支付甲方销售的《________》服务帐号,则乙方有权不开通甲方销售的《________》服务帐号,直至甲方补足预付款。

5.6 甲方的预付款被扣除为零的时候,甲方须再次向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___元的预付款。

第六条 排除其他报酬

甲方根据本合同进行销售代理工作,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收取代理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七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7.1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商号和网站的名义,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商号和网站名义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通信联络、经营过程中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付相应的责任。

7.2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即将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其他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他损害。在合同期间甲方应该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7.3 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7.4 因上述7.1、7.2和7.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该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合同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3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对方或者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为一方为本合同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合同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本合同。

8.4 在8.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8.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当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8.6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8.7 本合同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迟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10.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0.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或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在用书面形式。

11.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4 本合同的理解和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1.5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1.6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土特产代理销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

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

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