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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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通用14篇)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间数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兹位于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室,房屋出租事宜,今委托________________代理出租,当乙方促成该房屋签定租房合同时,甲方应返给乙方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作为中介费。甲方不得越过该公司直接与我公司所带客户(其公司或友人)在半年内签定租赁协议或转借,否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需赔偿乙方双倍中介费用作为违约金,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过七日,甲方将每日加付其佣金的0.5%作为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付,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特此为证。为方便出租,甲方留给乙方钥匙___________套/把,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委托期限为年,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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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1. 门市房位置:东港炬丰明珠佳园小区门市二层壹栋, 共计建筑面积141平方米,内部水,电,暖设备齐全。

2. 租赁期限:租赁期为自20_年10月8日至20_年10月7日止,仅限于经营美容院业务,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

3.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年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乙方租赁二年,不开发票,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交,上打租,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给甲方租金。

4、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交纳采暖费、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以及和营业有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5、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使用用途,不得私自将此房屋转租出兑,营业期间不得在此房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如须改变,必须经物业管理人员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租赁期间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保卫安全,以及门前三包,如乙方原因引发火灾,盗窃,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室内装潢可移动的装饰材料乙方可以拿走,甲方已装修的如(门窗,地砖,墙砖,卫浴等)有所损坏,乙方应按现有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或以乙方负责修复。

9.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30日内,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租金价位条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 重新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交纳房租。

10、违约条款:如乙方有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拖欠房租;或私自改变使用用途;或私自将房屋转租出兑转借;或以任何借口合作转租出兑出现,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还。

1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20_元人民币作为押金,防止乙方对水电、物业费拖欠及主要设施损坏。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无以上事情发生,甲方应把20_元退还给乙方。

12、本合同签字前甲乙双方各自核对对方证件,签字后生效。

13、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此为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符合公司有关规定,降低各业务顾问的营运费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工作室座落于_________大厦(________号)第________层________室,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二、写字间租金全年按365天计,即________元/年,包括所有管理费,依据杭州新良饭店写字楼租赁合同第________号[附件]。

三、工作室合租人数________人。

四、乙方承租期及租金。

1、租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解除本合同止。

2、租金壹个月计________元,按季支付________元,租金调整依据本合同第六款第2条协商拟定。

五、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乙方须按季支付房租,以后每期租金须提前十五日交纳,不得拖延。乙方若未按时缴纳房租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租协议。

六、退租、变更事宜

1、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于交费期的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期内所交的租金将不予退还。临时退租需支付违约金(以当期所承担月租金计)。

2、租金调整

a、依据合同租人数。

b、依据新良饭店“租赁合同书”所定立的年租金额。

c、依据关于新任业务顾问保护期协议。

七、双方权义

1、工作室负责人为甲方,负责与产权单位、工商、税务、法律等对外关系的协调。

2、甲方提供乙方经营场地,并共同维护。

3、甲方拥有对经营场所固定资产、设备的所有权,相关费用的产生由甲方收取。工作室内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添加,以及卫生、聘用人工之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有其它收入则用做公共费用的支出。

4、如因产权关系对经营场所产生影响,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甲、乙双方须合法经营,共同遵守产权有关规章制度、及国家政策、法令。

6、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工作室内秩序、卫生,并遵守“工作室使用须知”。

7、乙方需承担工作室安排的各项活动(管理、培训)。

八、乙方有下列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及其团队人员不能使用工作室:

(1)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

(2)违反上述第七款第5条的规定,或由于不正当经营给工作室造成不必要的名誉损害及物质损失的。

(3)未尽管理事务(培训、值班等)。

九、不可抗力的影响:

由于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而造成写字楼不能正常使用时,本协议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2、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有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M2,(_________房_________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M2,(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即:_______年__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前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_________用房使用。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劫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____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

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正式入住时,应及时的更换房门锁,若发生因门锁问题的意外与甲方无关。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类的灾害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  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______(区、县)_________。

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年租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所需水费、电费等由乙方按时交纳。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不可移除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维修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租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3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亳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或代表人:__________代理人或代表人: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于 号楼 层共计 套总面积 平方米的一栋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按每月租金人民币 计算,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上一期向甲方交纳的贰个月的押金人民币玖万元自动转入本期押金,每月先付租金租用。甲方不提供任何发票;

二、乙方核对无误后每月 日前按规定标准缴付房租及水电费及卫生(卫生费 元/套·月;水费 /吨;电费 /度)。逾期 个月未付以上费用,甲方有权收回该房。

三、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没有损坏楼房整体结构及设施设备的前提下,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确认后退还乙方全部押金。租赁期未满乙方中途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及当月租金,并收回该房;如甲方在租赁期未违约,除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

四、在租赁期间,电梯的一切维修及保养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会(保养及维修按电梯安全规定期限为标准)。

五、乙方负责做好该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在住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全责(由于甲方设施设备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或合租房屋,乙方入住人员不得超过 人。乙方应注意保持该出租屋场所的环境卫生,不得高空抛物。乙方必须严防火灾,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的严禁使用不合格热水器、电炉等电器设备,乙方对该楼宿舍的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在该房屋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该房屋及内外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或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或非人为故障(如电线老化造成电力损耗)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的24小时内进行修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和用途,如确有需要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担。

八、如房屋内固定设施发生自然损坏,由于甲方不能及时修缮,致使

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全部或部分房屋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九、合同的自动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拒或意外事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宿舍所在地或政府行为拆除的;

3、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十、乙方租赁期满,需继续租用甲方房屋时,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双方重新订立合同。

十一、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增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在现实中 ,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略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 题约定不明,往往导致租赁纠纷产生。我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来办理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实践,针对一些容易被当事人忽视,而又可能引起争议 的问题,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希望能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供法律帮助。

一、无效租赁合同及其处理

按照《民法典》第6 条和《民法典》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 ,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 ,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责任。因此,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应尽职调查,避免签订无效合同。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有这么一个案子,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行了装修。几个月后 ,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 。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设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意大厦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未签发。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厦不具备出租使用的条件 ;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时,没有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也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根据我国 《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依据 《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 ,应认定为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 规为依据。由于《租赁合同》违反了上述两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 ,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 ,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 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不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土地使用权 ,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 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下,建造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用于出租,则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 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虽然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下,建造人可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但租赁合同双方毕竟 要承担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我国的《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 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 ,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

依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违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违章房屋出租,作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办法就是租赁前认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产证照,没有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登记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赁。当然,个别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违章房屋仍要租赁的 ,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但这种风险未必能规避。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三)租赁房屋”。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 ,因此按《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律师意见: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问题

网上看到一个案例:张某将自有的xx年期租赁合同,并对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条款做了 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交付了租金并装修了房屋,开始营业。因该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兴隆。半年后 ,市场租金普遍上涨,张某有些后悔,于是以租赁合同未经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那么 ,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无效呢

1、关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该条规定以“应当”对登记备案加以规定,立法宗旨在于要求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 。因此确认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条规定是否为强制性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3条规定:“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 ,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32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 ,并可处以罚款;(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 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是鉴于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 题。

公安部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可见出租私人或单位所有房屋用于他人居住 ,既要到房管部门,又要到公安机关登记。

笔者认为,未办理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应认定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 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对房屋租赁的合同进行备案,主要是便于行政机关管理的需要 ,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论上属于对抗要件主义,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据《民法典解释》第9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 他物权不能转移”,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不应成为强制性规定。现实中由于法律宣传及管理环节薄弱,以及当事人嫌手续麻烦 及规避一些税费,公民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对法人间的少一些,但出于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师建议租赁双方应进行登记备案 ,以减少合同风险。

2、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

⑴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⑵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 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⑶在市 、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三、房屋维修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

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民法典》第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买出租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 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以下简称意见)第 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的 ,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从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看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定权,即无须当事人约定,承租人当然即享有的权利。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是其在任何时 候都享有的一种现实权利,只有当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条件下由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权利。

2、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现实中常出现的问题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况下将房屋所有权转让,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此情况应区分受让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一是善意,即受让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其购买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 。租赁合同如经过备案,承租人可依法对抗受让人,申请撤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如租赁合同未经过备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权利 。赔偿范围是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 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在合同中确定违约赔偿标准是必要的;二是恶意,即受让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而购买 ,那么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权。

3、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和继承

优先购买权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但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条第3款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 ,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民通意见》第 9条第 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 ,在租凭期间,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 ,则承租人死亡时,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应视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

按《民通意见》第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 新房主继续有效”;《民法典》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 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即“买卖不破租赁”。

六、租赁房屋被拍卖、抵押、查封等相关问题

1、租赁房屋被拍卖、抵押、查封,承租人的权利

为说明此问题,我们假设一个案例。甲租赁乙的临街门市房经营餐饮业,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支付当年租金 ,开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饭店生意日益兴隆。半年后,甲突然接到法院查封拍卖该饭店的传票。原来乙在出租甲之前已将该 门市房抵押给银行,后因还不起银行贷款,被银行申请法院抵押拍卖还债。租赁时,乙未告知甲抵押的实情。甲损失惨重,租赁权益无法保障 ,被迫停业。

我国《民法典》第 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 ,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也就是说,如果出租在前,抵押在后,那么出租方的权益优先保障,可以说是“抵押不破租赁”;反之,已登记的抵押在前,出租在后,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民法原 则,租赁关系应予以解除。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赔偿。

对于租赁关系在先的民事行为,我国立法充分保障承租人的权利不因租赁房屋被拍卖、抵押、查封等受到侵害,但也不是无限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 5条第2款规定:“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 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3 条第2款规定:“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 ,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在进行房屋租赁时,承租方一定要查验出租方财产的权属情况,如要求出租方提供产权证、使用权证明等材料,并核实该财产是否存 在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如果该房屋存有权利瑕疵,且仍要租赁,那么可以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以弥补风险出现时的损失 。鉴于该方面的知识比较专业,建议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提供服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租赁房屋不可作为工程款优先权执行标的

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自有的临街商业房出租给乙,租赁用途为咖啡屋,甲同意乙对房屋进行装修,并详细了解了装修方 案,约定了租赁合同终止后装修添附物的处理。乙进驻后开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并将整个装修工程承包给装修公司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 约定工程价款。期间因乙其他生意失败,造成资金严重不足,不能按承包合同支付装修工程款,丙按承包合同完成装修后 ,多次向乙催要工程款未果,于是将乙诉至法院,申请法院依法将该房屋拍卖,装修工程款申请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28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赋予建筑企业对工程价款享有法定优先权,即“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 、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 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从立法本意上为保护建筑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工程价款请求权,但由于该两条规定过于笼统,逻辑不是很严谨 ,各方对此理解不统一,实践运用反倒引起很大争议。而许多建筑企业仿佛抓住一棵救命的稻草,只要发包人不给付工程款 就按该条规定请求法院依优先权处理,而不考虑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本案中承包人请求优先权,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条件 ,即承包人法定优先权指向的标的物应为发包人的不动产,如果是第三人的,则法定优先权不成立。上述论述虽未明确体现在具 体条文中,但按拍卖相关法律规定,拍卖的财产应该是债务人的,而不能是第三人的。本案中,出租人的房屋不应成为建筑工程合同中 债权执行对象。

为避免出现工程款优先权争议对自己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出租人应提前在租赁合同中与承租人协商约定,承租人应就其向承包 人按约支付装修添附工程款向出租人或承包人提供适当的担保。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担保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要求 。承租人未按时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义务的,构成承租人严重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按设定的担保方式追究承租人的责任。

七、租金支付问题

1、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 ,由承租人赔偿:(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民法典》第 36条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2、支付租金时效问题

996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甲公司租用乙公司房屋,租期八年,每年租金5万元 。xx年2月甲公司搬走,但没有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到xx年8月乙公司来人带来一文件到甲公司 ,称甲公司要付欠的租金40多万元及滞纳金。原来甲公司经办租房的经办人及有关领导现已都离开了,单位里都没有人知道租房合同没有解 除这件事,几年来也没有人来催房租。因不知来龙去脉,甲公司办公室人员丙在文件上面签上“已收到”。

本案涉及支付租金时效问题。按《民法典》第 37、 3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乙公司应于xx年4月之前催要最后一年的租金 ,否则应当认定已超过诉讼时效。但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如果xx年2月甲公司搬走,致使乙公司不能及时找到甲公司催缴租金 ,可以视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的,诉讼时效中止。甲公司办公室人员丙在文件并在上面签“已收到”,只表示收到文件,并不表示对文件内容的“自愿履行”,因为其职权上也没有能力做出履行的意思表示,因此对本案的诉讼时 效的计算没有影响。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支付租金是一个重要条款,一般双方都很重视,但提醒合同双方应注意时效问题 ,因租赁合同延付或者拒付租金时效为 年,属于特殊时效,争议出现应后及时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

八、转租问题

1、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民法典》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按以上两个法律、法规的规定 ,承租人转租房屋是可以的,但事先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因此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转租条款,出租人可对转租附加一些 必要的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可。

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转租房屋所获租金是次承租人使用房屋所支付的对价 ,出租人作为产权人当然有权从中提取一定的收益。一般情况下,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目的就是为了对租赁房屋的收益,按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 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因此转租后承租人义务应该是加重了,所以法律应该允许承租人从转 租中获益。

鉴于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因此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转租收益分配比例,该比例中应考虑承租人后期对房屋修缮的投入 ,确保公平,避免出现纠纷。

3、房屋转租后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房屋转租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出租人转让房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均享有优先购买权,次承租人因已经实 际占有、使用房屋,因此其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这里还涉及一个深层次问题就是次承租人购买了租赁房屋后 ,租赁合同是否解除

我们认为,次承租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其取代了原合同出租人的地位,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承租人转租收益权依然存在 。那么在合同有效期内,次承租人需向承租人支付转租收益,否则会损害承租人合法利益,不符合“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宗旨。

九、租赁合同解除问题

1、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的情况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12

出租方(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居间方(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市______区(县) 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 。该房屋为:______楼房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 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______

1、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 。

2、甲方转租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 。

第三条 房屋租赁用途及房屋修缮

1、该房屋租赁用途为:______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2、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______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期限: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含当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__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五条 租金

1、租金标准:______5000元∕年,租金总计:______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该房屋租金一年内不变。

2、租金支付时间:______(□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现金∕□电子支付/□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4、甲方或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 押金

1、甲方交付该房屋(钥匙)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______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2、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垫付的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可以凭相关票据向对方进行结算。

第八条 居间服务

1、丙方应当认真负责的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者媒介服务,如实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事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人民币(大写) 整(¥ 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现金∕□电子支付/□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元),支付方式:______□现金∕□电子支付/□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4、甲乙双方在支付以上居间服务费后,则无需再向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 房屋返还

1、返还: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 __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2、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办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3、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应通知乙方在 ________月内前来处理,乙方不来处理或者同意甲方处理的,甲方可以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适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3、接受转租方损坏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1、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 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适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______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______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________日的。

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使用的。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5)其他:______ 。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______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________日的。

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其他:______ 。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本协议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有本协议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支付违约金。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7、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居间服务费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者乙方造成的损失。

8、其他:______ 。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甲方或者乙方由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的,代理人应在被代理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内与对方确定本协议具体条款,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书面追认的,对对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三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______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丙三方的有效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为:______

甲方:______ ;

乙方:______ ;

丙方:______ 。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及手印):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签字及手印):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丙方(签字及手印):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13

原告: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出生,现居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托管租赁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3.判令被告腾退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房屋,并将房屋返还给原告;

4.判令被告支付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至退房期间的租金;

5.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与被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委托租赁合同》____________),将原告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____________全权管理并进行转租出租,根据合同第六条第2项条款约定,成都青客负有按时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的义务,并按照《租金支付明细表》进行房屋租金支付。但被告未按合约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综上所述,被告成都青客未按照《房屋委托租赁合同》按期向原告完全支付固定租金,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个人精装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14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市____镇镇海社区大门东3号,建筑面积1022。

第二条 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___年租金为人民币7500元,乙方每年缴纳一次租金。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亲戚也不例外)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

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

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3.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若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对方,做好准备。

第六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X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X: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X: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