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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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

出售人(卖方):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精选20篇)

身份证:

买受方(买方):

身份证:

买受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一、房产基本情况

卖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结构图》。

二、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己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三、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己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四、房产成交价

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但交易备案价为)。

五、交易定金

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六、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商定结果,买方给付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买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

七、有关税费

1、买卖过户所涉及所有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买方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买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买方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维修金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八、房屋的交付

卖方在买方支付全部的购房款之日起7日内,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在交房前保证维护上述房产的现有固定装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装修之固定部分,经拆除将破坏设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灯具、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壁橱、门、门把、门窗、防盗网、厨卫设施及其它设施等),在买方接收时移交。

2、买方在接收该房产时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约定事项进行验收,交接确认后对该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全责。

3、如双方认为在上述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的描述有不详尽之处,可另行补充书面约定,在交接时以书面约定为准,双方仅对书面内容承担责任。

九、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_年11月30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十、违约认定

1、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2、卖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卖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碍,视为其违约;若该房产己出租,卖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决租赁事项的,视为其违约。

十一、违约责任

(一)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

(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十五日,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函即日起超过十五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若卖方违约,则卖方除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外,还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己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己支付的定金则作为对卖方的赔偿。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十二、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变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交易过程中己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本条款免责,双方应签订具结报告。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卖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涉及该房产交易的口头的、书面的内容,若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条款为准。

(国土局备案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出售人:

买受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2

卖方(甲方):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层,共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不包括±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包括±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币)_亿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币)_亿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计算。逾期超过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个月内按__利率计算;自第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页,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

乙方(签章):___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3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编: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的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红旗街购物广场C1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商品房总额为 (汉字大写)

第三条:乙方先付甲方商品房总额 ,剩余房款 于双方公证之日付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房价的壹倍,赔偿对方。

第四条: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修改无效。

第五条:鉴于甲方不能向乙方提供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合同生效日后,商品房如有拆迁,获得拆迁款全部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拆迁所提供证明是乙方商品房,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以上条款如有违约,甲方应返还乙方购房总金额。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二手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产权证明及其他出售资格证明

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单位批准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二手房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平立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____套____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幢座____层___号房。

第___幢座____层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价格与费用

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位(售价)(暂定价)为(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计(_____币)____元整;

2.代收____,计(_____币)_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_____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空军部队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不包括±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五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_____,帐号: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第六条 交接商品房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币)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后______天内付清。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几天,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和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个月内按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接与乙方责任.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事同第七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___天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三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义的依据。

第十四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能够投入正常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六条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 保修_____月;

2.地面 保修_____月;

3.顶棚 保修 _____月;

4.门窗 保修_____月;

5.上水 保修_____月;

6.下水 保修_____月;

7.暖气 保修_____月;

8.煤气 保修_____月;

9.电路 保修_____月;

10._____保修_____月;

11._____保修_____月。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_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天,由甲方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5

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辽宁省海城市荒岭区A14号4单元4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层高为4层,建筑层数地上6层,建筑面积76.25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万 仟 佰 拾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40000.0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贰拾四万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2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证明复印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签章): 乙方签名(签章):

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月___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7

甲方(出卖人): 性别: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性别: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鉴于甲方另有住房,将自己名下的宅基地转让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位于____区村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房间数:、年限:、房间结构:、长宽:。是否可以使用:。是否旧房:。

二、宅基地价款为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一次性次性支付。

三、甲方需将宅基地批准手续原件(房产证或者批准建房证等)交给乙方保管。

四、乙方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翻建、新建,甲方需配合办理相关报批申请。

五、由甲方出面取得村委会、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配合乙方办理宅基地的相关变更手续;

六、甲方确保乙方对宅基地有合法权利。如乙方需对房屋进行翻建、新建、改建、扩建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翻建、新建、改建、扩建手续。

七、转让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办理拆迁补偿的相关手续。

八、转让完成之后,甲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

1、乙方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

2、乙方已翻建的房屋,应按市场价予以补偿;

3、对于土地应按照区位补偿价予以补偿;

4、如甲乙方发生诉讼,甲方需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费用)。

九、甲方保证已取得宅基地全部共有人同意,开于签订本协议之日将宅基地的批准手续或房产证交付乙方。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配偶及子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民委员会意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8

合同各方: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伊金霍洛旗西苑小区K座 2单元901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存在共有权、抵押权。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标的物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伊金霍洛旗西苑小区K座 2单元901室。

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三条 价款

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478000元大写:肆拾柒万捌仟元整。

各方确认:在甲方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义务的前提下,本条第一款的价款为甲方转让标的物的净价,即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电话等交费证件。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当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的银行贷款23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元整_,剩余款项:248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元整)等乙方办完过户手续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协助义务

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如有一方违约并承担总房款50%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伊旗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杂项规定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各执一份,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见证人:

年 月 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所有人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

二、该房价为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___万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______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0

1 .合同无效应返还全部定金

案情简介: 20xx 年 6 月 21 日,朱向阳的父亲由陈荆松做为中介方,以朱向阳的名义与王慧海签订了一份房地产经纪合同,购买位于沈阳市某区的商品房一套,朱向阳的父亲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给王慧海定金 20xx0 元。合同签订后,朱向阳发现该合同上卖方(房主)写的是邱木真,而在卖方(房主)上面签名的却是王慧海,经到沈阳市房产局咨询和核实后,朱向阳找到王慧海,要求退还定金 20xx0 元。得知该房屋系刘菁珊购买的邱木真的,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朱向阳的父亲所交的 20xx0 元定金实际上在刘菁珊手中,朱向阳的父亲找到刘菁珊,经交涉,刘菁珊同意退回 17000 元。朱向阳的父亲于 20xx 年 6 月 29 日 在收到 17000 元后,出具了收条,并在收条上注明 " 另外补偿叁仟元整房主 " 。后朱向阳在向刘菁珊索要 3000 元未果的情况下,于 20xx 年 12 月 7 日 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刘菁珊返还 3000 元定金,王慧海对刘菁珊的返还义务负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朱向阳与王慧海、陈荆松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因王慧海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刘菁珊亦未依法登记领取该房屋的权属证书,故该房地产经纪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系无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的规定,因此刘菁珊应当返还全部定金 20xx0 元;被告王慧海与朱向阳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并收取了定金,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法判决:“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刘菁珊应返还朱向阳 3000 元定金款;二、被告王慧海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点评: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卖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出售房屋,有关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问题上,做法很不一致,有的认定有效,有的认定无效。但是近年来,法院日渐趋向于认定有效。本律师认为,判断民事合同的效力,其法律依据是民事法律法规,是《民法通则》、《合同法》,而不应该是行政法律法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本案中当事人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签订人王慧海既不是房主本人,其甚至与房主没有任何联系。王慧海明知刘菁珊不是房主,自己既没有房主的委托手续,也没有刘菁珊的委托手续,而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并收取定金,其主观存在过错。并且王慧海将定金转交给刘菁珊也是没有任何法律和合同依据的,该转交行为也存在过错,因此王慧海对《房地产经纪合同》无效和定金的转交均存在过错,其应承担连带返还责任。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 .拒绝卖房双倍赔偿定金案

案情简介: 20xx 年 6 月 30 日 原告高素琴与被告孙和平经房地产中介公司介绍,被告孙和平将一套房屋出售给原告高素琴,双方协商,原告高素琴向被告孙和平先交纳定金人民币 5,000 元。之后,高素琴向被告孙和平交纳定金 5,000 元,被告孙和平为此给高素琴出具收条一份,收条中写明,该房屋系私有产权,总价额 73,000 元;孙和平在 20xx 年 7 月 12 日 应搬出此房,屋内设施不动;若孙和平不卖此房需赔偿高素琴 10,000 元,若高素琴不买此房则定金不退。收条还注明在未办理产权过户前高素琴向孙和平押 3,000 元,办理产权过户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并且,交付定金时孙和平正在办理自己名下房屋产权证,双方亦未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20xx 年 9 月高素琴以孙和平未能与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要求孙和平返还定金未果,特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和平双倍返还定金 10,000 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原告高素琴与被告孙和平之间的房屋买卖虽然经房屋中介所介绍,双方虽未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但双方之间有收条为凭,从该收条记载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应当认定有效孙和平取得房屋产权证后,未将该房出售给高素琴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原告高素琴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决:孙和平应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高素琴双倍返还定金 10,000 元。

律师点评: 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从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生效。本案中,根据定金收条中记载的内容,高素琴交付的属于履约定金。若房主孙和平收受定金后不履行约定的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过户的合同义务时,则高素琴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惩罚性,目的是为了约束当事人履行约定义务,在当事人违反约定时给对方合理补偿,因此也具有补偿性。本案中,孙和平违反约定拒绝为高素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高素琴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高素琴可以要求孙和平双倍赔偿定金。《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交付的 10000 元是购房定金,并约定了定金的惩罚性质,即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须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没收定金。需要说明的是:若合同已经写明“定金”,即使没有注明定金的性质,也具有担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合同中没有写明“定金”,而写明的是“保证金”、“押金”等其他名称,但同时规定了定金的性质,那么也具有担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应超过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20% ,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而且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 .协议收回定金则无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案

案情简介: 原告李耀鹏与被告严树英双方于 20xx 年 5 月 18 日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书,约定严树英将房屋一套以 49500 元的价格卖给李耀鹏,李耀鹏在签订合同时给付定金 4000 元。合同签订后,李耀鹏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 20xx 年 5 月 29 日 双方去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由于当时严树英所带证件不齐备,故产权过户手续未能办成。之后,严树英通知李耀鹏再等几天,后又告诉李耀鹏说,她的房子不能卖了。后双方重新在该房屋买卖合同书上约定:“由于严树英违约,严树英于 20xx 年 6 月 6 日 将购房定金 4000 元还给李耀鹏,甲、乙双方同意该协议终止。”被告于 20xx 年 6 月 6 日 将全部房款及定金 4000 元全部退还给李耀鹏。但是李耀鹏认为严树英违反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还应支付 4000 元违约金。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耀鹏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严树英支付违约金 4000 元,并负担诉讼费用。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于 20xx 年 5 月 18 日所签的合同书及以后所补充的协议内容,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原告在该合同书中的明确表示在被告退还定金后同意该协议终止,并未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应视为双方当事人新的约定。双方应按此约定履行,而且双方已经实际履行。原告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若干问题解释》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李耀鹏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定金合同生效的时间,定金合同生效的时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即定金实际交付时定金合同生效。为此,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定金合同法律关系,一切以是否实际支付定金为准。《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案中,由于严树英违约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李耀鹏依法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当李耀鹏收回全部定金,不管双方是否补充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双方的定金合同关系都一律随即终止,李耀鹏再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则无法律依据,因此其诉求也不会被法院所支持。

4 .未取得产权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案

案情简介: 甲在 20xx 年 3 月 13 日 购买一套商品房, 6 月 1 日 入住, 11 月 30 日 开发商做产权作登记,甲 12 月 20 日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同年 11 月 20 日 ,甲与宋某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将建筑面积 129.70 平方米 的房屋,以 158 万元价格转让给宋某。在约定了付款期限后,双方又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了两项内容:一是该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待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二是买卖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双方对此买卖行为均不得反悔,否则由违约的一方以总房价款的 10 %支付违约金。在双方约定的首期付款期限到来后,宋某就一直没有再履行过合同。 20xx 年 3 月 9 日 ,甲起诉到法院,要求宋某以总房价款的 10 %支付违约金 15.8 万元。在庭审中宋某辩称,是甲在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就与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无效合同。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宋某与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办理过户手续,还明确了不交易的违约责任承担。因宋某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于是法院判决宋某按合同约定支付甲 10 %的违约金 15.8 万元。一审判决后宋某提出上诉,认为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宋某与甲的买卖房屋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属于无效。但最后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律师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以及相关的北京市房地产转让的有关规定,的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得转让是行政管理的规定,即要求行政机关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了双方对这一规定完全知晓,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能办理过户,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但目前对于未取得产权证出售房屋的情况,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有的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请读者注意诉讼当中的风险。

5 .未还清贷款出售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案情简介 :甲 20xx 年买的房子, 20xx 年 8 月 1 日取得房产证,但甲是通过贷款买的房屋,银行贷款还未还清,房屋做了抵押。 20xx 年 12 月 21 日 ,甲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交付了首付款并入住了该房屋。房子卖完不久,房价就涨了将近 20% 。于是,甲起诉到法院,以房子在转让时已抵押给银行为由,要求法院确认这起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以达到收回房子的目的。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的请求不符合公平原则,为维护交易安全及市场交易的流转,驳回了甲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因甲对房屋做了抵押,因此在抵押未解除之前你所购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所购房屋在所有权行使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但甲与王某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虽然涉诉房屋已在银行抵押,现合同已实际履行,王某给付了部分房款,目的在于让甲将所欠银行贷款还清,解除抵押,以利于办理过户手续,因此甲应及时还清银行贷款。况且甲已将房屋交付给王某,王某也实际入住该房屋,因此从维护市场交易的秩序及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甲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真实目的,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6 .最终 办不下来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案情简介: 20xx 年 4 月 15 日 , 何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 约定贷款购买开发商开发的一套房子。何某 20xx 年 2 月 28 日 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未实际入住。 20xx 年 3 月 2 日,在北京 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下 , 刘某、何某及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房屋交易居间合同》 , 合同约定 , 刘某购买何某的房子,价款 40 万元。合同签订后 , 刘某支付中介公司首付款 20 万元,其中含定金 2 万元 , 中介公司将其中 1 万元留作自己的中介费,其余 19 万给付了何某。刘某在等待开发商给何某办理房产证,以便于尽快过户,但是该项目的开发商已被撤销了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房地产公司已是人去楼空,该项目无法办理初始产权登记,所购项目的所有购房人均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于是刘某状告中介公司 , 要求确认三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居间合同》无效 , 并要求返还购房款。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开发商已不存在,买方最终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其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卖方返还房款。

律师点评 :目前法院对于没有产权证即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买卖案件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案例按此处理,但是对于签订合同时没有房产证,卖方最终也不可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产证,买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 一般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将买方或中介公司将已收的房款返还给买方。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内楼房____________套出售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________套(______楼______室),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储藏室________间,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价格为________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房款________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条。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款当日须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并将原购买房屋的收款条等有关资料一并交给乙方。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五、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时,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

六、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争议。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2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老水产局宿舍楼二单元6楼B座,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20xx年4月28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购房合同。

3、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房屋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按口头协商执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乙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甲方承担原房屋过户税费。

2、甲方已装修费用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得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5、乙方交付房产全款后,而甲方不能交房时,则甲方应立即退回已付房产全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5%的赔偿金。

六、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向新洲区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于20xx年4月7日在武汉市新洲区心连心中介所签订。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4月7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3

甲方姓名(卖方):___________

乙方姓名(买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位于_____省______市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该建筑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

第二条 甲方首先确保该房产为甲方所有、产权明晰,手续齐全合法,土地产权清晰,市政规划不受影响,不存在单位房屋侵权、不存在房产查封冻结、不存在继承人共有、不存在家庭共有、不存在交易时租赁等情况,产权清楚无纠纷、无抵押、无设定他项权力,若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八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 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小区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即小写____________。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5

甲方(出卖方):

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出售可依法出售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房屋基本状况

1.1 房屋位置:用途

1.2 产权证号丘(地)号1.3 房屋套型,楼层 其他

二、房价款

2.1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的成交价为¥元(大写人民币。

2.2 上述成交价已包括装修、家具、家电及配套设施费等合计¥(大写人民币。

三、交易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

3.1一次性付款:

3.2 分期付款:

四、中介服务费

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

4.2权证、按揭办理及房屋交接代办费¥(大写人民币。

4.3房屋交易及付款监管费¥元(大写人民币)。

五、其他约定

5.1签定预定协议后,甲方必须在

5.2备注:

六、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若甲方违约,按成交价的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6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 土地使用权证号: ,房产权证号: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 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七条 【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一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份,买方 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

年 月 日

买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双方其他约定:

一、关于水、电、天然气交接

1、交付方方只对以下记录之前的水、电、气使用额度承担责任: 经双方共同确认水电气分户表记录,水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__________(吨),大写:________________(吨);电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__________(度),大写:________________(度);天然气表交接读数记录截止于__________(立方),大写:________________(立方)。

2、接收方对交接记录之后产生的水电气使用费用承担负责,交付方自交接之日起不再对增加的水电气使用负责。

交付方:

接收方: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昆明市地方条例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市区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委托乙方全权代理销售,代理销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售出该物业,在此期间在甲方在乙方的委托代理下收取买家给付的定金和意向金或乙方代为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属出售物业成功(特别提示:若因为等待办理产权过户或办理买方按揭贷款等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所规定办理的诸事项导致超出上述代理期限,则代理期限顺延至本委托所委托事项完结);甲方及甲方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则甲方代理人已取得甲方及共有人的授权及认可,甲方及其代理人对本合同的签定、履行、违约、终止等承担全权责任。

2、经双方协商特别委托权限为: 。

二、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购销合同号):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建筑面积: ㎡ (以产权证为准)结构: 。

三、买卖及价款约定

1、甲方独家委托乙方以不低于人民币元整(¥ )的房款价格销售该物业,并由乙方代理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易该物业过程中,买房支付定金(或意向金)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委托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 )。当物业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时,溢价部分 %做为委托酬金归乙方所有。

2、该物业交易过程中所涉税费等,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 □卖方独自承担 / □买方独自承担 / 其他: 。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留存甲方相关证件如下:原件包括 ;甲方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明等,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确保该物业权属的真实有效,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含配偶)书面同意,可合法交易,并不得拖延履行与购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若该物业现仍有按揭或抵押,则甲方在签定本协议后,应积极配合办理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贷事宜及解除抵押手续,并于过户前结清该房屋的贷款及利息。

3、甲方应当如实介绍该物业历史情况,不得隐瞒(如凶杀、偷盗„„等等),否则因此而出现的交易价差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不得自行出售或委托他人转让该物业,也不得以抵押、出租、拍卖等方式处理该物业。

5、甲方必须对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保密,保证本合同内容及相关信息不被第三方获知。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若在本委托期限届满前,乙方未能售出该物业,则应当向甲方支付补偿金 元整(¥ )。

2、甲方提供的证件需要返还的,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将保管收据及时送交甲方;若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取回权属资料的行为有碍于本乙方售卖该物业,则本委托期限顺延至代理人完成本协议所有委托事项止。

3、销售期内,乙方应积极将甲方物业在网上免费发布,并在全市各连锁店积极推荐,代为甲方发布房源信息争取尽快促成该物业成交。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上述条款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仍无法履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如因此对乙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涉及该物业的居间买卖合同一但签订,双方权利及义务按居间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此时视为乙方已履行完毕本协议委托事项。

3、若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届满时乙方未能售卖该物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以延长本协议委托期限。若协商不妥的,本合同终止。

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免责,本合同终止;

1、不可抗力因素情况或履约后该物业被证实列入冻结、拆迁或成套改造范围的情况。

2、法律、法规、政策变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交易成本增加的情况。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5、本合同附件和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 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补充条款: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3.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 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佰万__仟佰拾元。

三、 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 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 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1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位于第______层_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

第二条价格: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大写______),余款______元(大写__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同时,本房屋目前尚处于出租状态,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意愿解除原租赁关系或把租赁权转给乙方。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指纹)乙方:____________(签字,指纹)

见证人:____________(签字,指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海口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篇20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

买受方(买方):

身份证:

买受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一、房产基本情况

卖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 ,建筑面积平方米。详见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结构图》 。

二、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己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该房产的产权证将于20--年10月01日前开具出来)

三、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己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四、房产成交价

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但交易备案价为)【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

五、交易定金

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 )。

六、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商定结果,买方给付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买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人民币(大写): (¥: );

七、有关税费

1、买卖过户所涉及所有税、费,均由 买方 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及附加;(2)印花税;(3)个人所得税:(4)土地增值税;(5)交易手续费。买方需付税费:(6)印花税;(7)契税;(8)交易手续费;(9)房屋登记费。其它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 买方 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买方 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 买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 买方 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维修金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八、房屋的交付

卖方在买方支付全部的购房款之日起7日内,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在交房前保证维护上述房产的现有固定装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装修之固定部分,经拆除将破坏设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灯具、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壁橱、门、门把、门窗、防盗网、厨卫设施及其它设施等),在买方接收时移交。

2、买方在接收该房产时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约定事项进行验收,交接确认后对该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全责。

3、如双方认为在上述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的描述有不详尽之处,可另行补充书面约定,在交接时以书面约定为准,双方仅对书面内容承担责任。

九、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年11月30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十、违约认定

1、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2、卖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卖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碍,视为其违约;若该房产己出租,卖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决租赁事项的,视为其违约。

十一、违约责任

(一)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 三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

(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 十五 日,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函即日起超过 十五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若卖方违约,则卖方除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外,还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己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己支付的定金则作为对卖方的赔偿。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十二、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变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交易过程中己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本条款免责,双方应签订具结报告。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卖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涉及该房产交易的口头的、书面的内容,若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条款为准。

(国土局备案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出售人: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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