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的活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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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推出多项活动

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的活动大全

从呼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悉,XX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呼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馆将邀请市民逛庙会、品非遗美食、猜灯谜、看二人台。

2月24日(正月初六)上午10:00-11:30,XX新春庙会贺新春书画笔会将在公园西门原国贸大厦三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馆举行,届时将邀请8位知名书画家亲临现场,为广大市民现场写字作画,同时还将展示每位书画家的精美作品。

2月26日(正月初八)上午10:00-11:30,呼市非遗中心特意从武川邀请到莜面制作技艺的传承人,在呼和浩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馆现场为广大市民传授演示莜面的制作技法和工序,同时还可以现场品尝刚出笼的莜面,让大家体验非遗文化,品尝莜面美食。

XX年3月5日(正月十五)上午10:00-11:30,呼和浩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馆推出二人台专场演出,同时设置非遗知识有奖灯谜供市民竞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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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销售点放孔明灯、禁止点旺火、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为了加强节日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在全市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将春节、元宵节期间严禁销售点放孔明灯、禁止点旺火、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从XX年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二)至3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严禁在全市范围内销售和点放孔明灯。严禁在建成区(哈拉更沟以西、西二环以东、大黑河以北、110国道以南)范围内点旺火。严禁在建成区以外的易燃易爆场所周围和可燃物堆垛附近点旺火。严禁在党政机关、广播、电视、电信等重点保卫单位,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车站、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要仓库和堆垛周边,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在建建筑物周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周边,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周边,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交通要道、十字路口和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应从维护首府平安和谐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销售点放孔明灯、点旺火、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各种危害,移风易俗,切实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节能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

对违反本通告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市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XX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