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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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 篇1

“清明寒食好,春来百卉开”。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推进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弘扬文明新风,省民政厅特向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通用5篇)

一、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弘扬尊老爱幼、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亲人在世时要厚养,多体恤、勤照顾;对待老人,多陪伴,多关心,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亲人去世后要薄葬,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反对重殓厚葬,提倡文明节俭。让逝者慰藉,让生者无憾,让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发扬光大。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广生态安葬。树立绿色理念和环保意识,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网络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祭先烈、敬先贤,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骨灰、遗体要在公墓内集中安葬,不修建大墓、豪华墓。在火葬区,不进行骨灰装棺再葬,大力推行骨灰格位葬、树葬、花葬、草坪葬、撒散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生态节地葬式葬法;在土葬区,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墓体不进行水泥石材固化;鼓励墓碑小型化、不立碑或以树代碑。让我们把更多的绿水青山留给子孙后代,造福于人民。

三、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所有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先行者;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新风;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影响带动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凝聚社会文明进步共识。

四、倡导文明祭祀,共度平安清明。清明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广大群众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要严防火灾、交通、踩踏等事故发生,自觉做到不在林区、景区、墓园等禁火区域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祭扫秩序,听从民政、交通、林业、公安等部门指挥安排,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社会各界朋友们,推动殡葬改革,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权益,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积极贡献!

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 篇2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到春草绿,又是清明时。思恋情浓浓,追思意深深。在这个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时节。为了倡树社会新风,共度平安、和谐清明,近年来,我区的殡葬改革不断深入,市民的殡葬意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科学、文明、环保的丧葬理念正在逐步形成。为不断推进我区绿色、惠民、阳光殡葬建设,提升文明余杭形象,我们特向广大市民发出推行“新风汇余杭——节地、生态、文明”殡葬的倡议书:

倡导文明节俭治丧,树立文明新风。请广大市民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用文明节俭的葬礼方式表达对逝者的追思。不乱搭灵堂灵棚,不吹吹打打,不在出殡沿线散撒纸钱、燃放爆竹,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从俭办丧事,抵制各类迷信活动。采用佩戴黑纱白花、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用安静、生态、环保的方式进行丧葬活动。

提倡节地生态葬法,保护自然环境。采用节地生态葬法,采取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不乱埋乱葬和老坟新修,积极配合政府开展“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等非墓葬区坟墓治理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更多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留给子孙后代。

树立文明低碳意识,传承先进文化。改变传统祭扫习惯,实行文明祭扫,减少使用香烛纸钱,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主动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让爱与文明在心中传承。不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锡箔、香烛,燃放烟花爆竹,从实地实物祭扫转变为以精神传承为主。领导干部要做好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治丧活动的说服教育,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节地、生态、文明”殡葬做起,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用实际行动为打造既充满创新活力、又社会秩序井然的富有人文魅力的高品质新余杭做出自己的贡献!

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 篇3

清明节是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为传承历史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倡导现代殡葬文化理念,大力营造“移风易俗、生态安葬、安全祭扫、环保祭扫”的良好氛围,向广大家属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通过植一棵树,献一束花,敬一杯酒,重温一次先烈事迹等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来缅怀先烈、追思先人,提倡不烧纸、不抛洒纸钱,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郊游、踏青和放风筝等民俗活动,培育健康文明的节日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低俗的祭祀用品,告别祭祀陋习。

(二)倡导生态安葬。大力弘扬孝老爱亲、厚养薄葬的传统美德,提倡对在世老人多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时,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提倡采取海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倡导安全祭祀。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在山头、林地、公墓内违规用火,祭扫时不吸烟,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提倡乘坐公交车辆出行,驾驶机动车辆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开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四)倡导环保祭扫。提倡采取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等环保方式缅怀先人,不在道路、小区、草坪、广场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抛撒冥币,鸣放鞭炮,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共同维护绿色的生态环境。

广大家属朋友们,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移风易俗、生态安葬、安全祭扫、环保祭扫的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 篇4

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清明节即将来临,我们倡议,要培育和践行“文明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的新理念、新风尚。

一、倡导文明低碳祭扫

在祭扫活动中,要服从管理,做到不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抛洒和摆放祭品;鼓励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扫、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缅怀故人。合理安排祭扫路线和时间,提倡绿色出行、错峰出行,遵守交通秩序、主动礼让,确保祭扫活动文明、低碳、安全、有序。

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支持骨灰植树、植花、植草和骨灰立体安葬等方式,鼓励已故家庭成员合葬,采用骨灰撒散、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葬方式。鼓励以树代碑、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鼓励和支持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共建生态文明。

三、倡导厚养薄葬节俭治丧

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要尽孝心、孝道,勤孝敬、厚赡养。老人逝去后要坚持节俭治丧,简化殡仪程序,不搭灵堂灵棚,不吹吹打打,不在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游丧,不在出殡沿线抛撒纸钱、祭品、燃放鞭炮,不在规模上讲排场,不在花费上比阔气,做到厚养薄葬、节俭治丧。

四、党员干部带头推动

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殡葬、祭祀改革的新规定,带头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积极宣传文明新风,宣传殡葬改革,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规范祭祀行为,认真践行现代殡葬理念,遵守殡葬管理法规政策,以实际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规范办理祭祀、殡仪、安葬活动,我们的环境才会更加优美;自觉践行文明低碳祭扫、节地生态安葬,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的实际行动,保护绿水青山,共守美丽家园!

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 篇5

广大市民:

为纪念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及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火化政策,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履行文明低碳祭祀,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动我市殡葬改革深入发展,特拟定4月15日至5月14日为我市殡葬改革宣传月,提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节俭办丧事。

文明治丧、简办丧事,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不在城市居民区、城市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停放遗体,鸣放大炮;提倡缩短治丧时间,以不超过三天为宜,吊唁形式以鞠躬代替磕头,丧葬服饰以黑纱、百花替代披麻戴孝,出殡形式以告别替代发丧送葬、扬幡招魂。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

二、实行火葬和生态安葬。

严格遵守火葬区各项规定,去世后依法进行火葬,自觉抵制偷葬私埋、骨灰装棺再葬、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倡导生态安葬、环保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安葬方式,积极参与骨灰撒海葬或深埋不留坟头,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带头捐献器官或遗体。

三、开展文明低碳环保祭扫活动。

采用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缅怀故人,提倡厚养薄葬先进文化,减少焚烧纸扎、焚香摆供等传统祭祀形式,将实地实场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不举办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的逝者祭祀活动,亲属内部举办的祭祀活动,不大操大办,不请乐队、戏班、歌舞等,鼓励群众祭扫革命先烈。

四、自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

各级团组织、工会、妇联、老年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号召广大青年、妇女、老人自觉遵守和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传承先进文化、弘扬新风正气、抵制丧葬陋习和相互攀比之风。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丧葬习俗改革的先行者,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对不利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反面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