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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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 篇1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幼儿园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幼儿园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1、幼儿园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必须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挂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出幼儿园,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幼儿园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幼儿园,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6、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8、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

9、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幼儿园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行政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本着“保证质量、节约开支、堵塞漏洞、避免损失、提高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购应当符合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先采购低能耗低污染的货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为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执行部门,须详细进行采购物资的成本核算,有权根据各部门的具体使用情况选择产品的品牌、档次及供货渠道,从而控制产品价位,降低物资成本。

四、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集团及直属全资子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工程的采购管理(不包括生产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采购),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二、集团行政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

1、单价在1万元,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家具;

2、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公共工程按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执行。

3、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第二章采购方式

第四条集中采购原则上统一到集团指定的采购定点单位实施采购;如果没有集中的采购定点单位,则由各企业行政部与使用单位共同确定专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按采购规定及程序实施采购,分散采购由各企业行政部根据本企业情况组织采购。

第五条行政采购以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为主,同时,可根据实际,采取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法。

一、公开招标采购指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

四、询价采购是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竞争性价格的采购。

五、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厂家)直接购买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确定采购谈判小组成员、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准等。

二、谈判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三、参加谈判的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谈判人据此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七条实行询价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定询价小组成员、价格构成、定标准等。

二、询价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报价供应商名单。

三、询价活动必须公平进行,询价人应要求供应商书面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人确定的中标人是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员对于小额物品的采购,应尽量去正规商场采购,并做到货比三家,严格控制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采购程序

第九条采购计划与申请

一、属行政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拟订本部门年度采购计划,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估计价值、供货时间等有关材料,报行政部审核。

二、行政部对申请部门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后,制定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预案。

三、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须经总裁批准方可实施。

四、根据采购计划制作的采购预算表,分别需经行政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五、属于临时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提供按权限签批核准的申购单,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供货时间等有关资料,报行政部办理。

第十条采购实施

一、采购员收到被批复后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立刻开展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询价人员将三家以上候选供应商的品种、规格型号、报价、数量、性能指标等情况整理填写<报价审批表>报行政负责

人,行政部负责人填写采购意见报财务部及主管领导审批。

二、对大宗、贵重、批量性的采购可采取公开竞价、招标、产品订货会等方式进行采购。尽量提高每次采购批量,获得批量折扣,降低采购成本。

三、报价审批获准后,如需签定合同,采购员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经法律室审核后须经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主管领导及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四、采购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生效后的采购合同交财务部备案,行政部留复印件。采购员按合同付款进度,向财务部申请借款,支付给供应方。

五、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方按时发货。

六、采购员对所有采购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信情况等)应建立一个完整的供应商档案,报行政部备案。

七、采购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办公用品的价格行情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善于收集相关资料,及时采购到质好价廉的物品,建立各类办公用品价格数据库,做为核价的依据。

第十一条验收与结算

一、货到,采购员会同使用部门进行验收,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签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二、如发现货物品种、数量或重量与合同不符,质量经检测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符,采购员将货物退回供应方,并与供货方就退货、经济补偿、赔偿和罚款事宜进行谈判。

三、采购员对缺货、供货延迟、验收不合格、货款诈骗等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置。

四、验收合格的货物及时运抵仓库,办理移交入库手续,行政部做好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建账工作。

五、采购员持请购单、入库单及有关发票到财务部销帐;财务部作好资产登记入帐工作。

六、实施大额(壹仟元或以上)物品采购原则上以支票形式支付。临时采购或以支票形式支付不便时,需将情况予以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四章采购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部结合采购付款、报销及年度盘点实施监督;审计部结合财务审计或专项内部审计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被检查的人必须如实提供检查所必需的材料和情况,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采购活动中拒绝监督,或招标采取走过场,明招暗送,泄露标底的;

二、与投标者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者公平竞争或干扰招标活动,使招投标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与供货单位相互沟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四、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的吃请、娱乐和旅游等,私自参与供货方组织的活动的;

五、接受供货方的回扣或有价证券等各种好处而不上交的;

六、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款的;

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为以次充好、价高货次、假冒伪劣产品的;

八、利用各种理由把采购款和采购物品化整为零进行采购,逃避上述条款约束的。

第十五条行政采购接受各部门的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和检举。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采购内控的管理制度 篇3

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由园长、主任、保健大夫和食堂管理员及炊事人员组成。

二、每月召开一次伙管会,每季度分析计算一次营养量,一周制定一次营养带量食谱。

三、幼儿的伙食费,专款专用,搞好成本核算,账目清楚。要做到一周一次向家长公布食谱。

四、注意饮食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五、伙食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六、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加强对个别体质过敏幼儿的关注。

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出、入库要有手续,建立帐目,及时核对,帐、物相符,日清月结。

二、非仓库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入库。

三、库房有专人负责,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清扫制度,有防虫、防鼠措施。

四、定期盘点,防止物品、食品腐烂变质、虫蛀等现象发生。

食品检查验收制度

一、采购人员必须按章办事,食品采购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有采购,有记帐,所购食品必须有发票、有收据、有签字。

二、食品进库前要经验收员验收方能入库或分发,物料进出仓库要过秤、验收、登记,并做好收付记帐。

三、建立采购帐目,定期核实,帐物要相符。

四、采购食品要有计划、不浪费、不积压。

五、库存食品每周盘点至少一次,防止食品腐烂、变质、虫蛀现象发生。如有余缺要说明原因,余缺数量较多的应查明并分析原因。

六、伙食库房有专人负责、食品摆放整齐、室内整洁、定期打扫,有防虫、防鼠措施。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一次体检,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四、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立即清退、不得使用。

六、严格掌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不得存在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从事食堂工作。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四、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黑龙江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采购索证要求。

二、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三、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六、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以及原料应具有口岸监督部门出具检疫合格证书。

七、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库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搀杂搀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等分架,隔墙、整齐离地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的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等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等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七、冷冻设备要定期除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八、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水产品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二、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放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三、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四、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侵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五、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

六、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七、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八、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透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已经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五、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六、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七、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配备专用的餐饮具洗刷消毒设施,配备专用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明确消毒制度,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清水——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三、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干消毒,不隔餐隔夜。

四、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容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封保存、备用。

五、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六、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七、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三、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四、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五、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手乱放。

六、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七、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家长监督幼儿伙食制度

一、幼儿园每学期邀请家长加入伙食委员会,定期参与制定食谱。

二、家长可提出申请,对幼儿园食堂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三、每学期对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家长对幼儿园食堂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四、对家长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采取家长提出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