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疏忽通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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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疏忽通告 篇1

兹有采购主管、采购员等在资金支付审批出现失职,公司应付款项9千多元审批单实际写成支付9万多元,以上3人审批时均无人发现,被上级领导审批发现,可想而知一旦付款,这一工作失职将给公司造成多大损失,公司决定对3人失职事件作如下处理:采购主管:罚款1000元采购员:罚款500元希望大家以此进行深刻反思,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各项工作都要认真负责,以公司利益为重,避免出现类似事件。

工作疏忽通告(精选5篇)

特此通告!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年7月21日

工作疏忽通告 篇2

物流部在采购公司北大门墙砖和围墙护栏时,2个月内未落实到位,以致公司北大门至今未装饰,影响公司对外形象。财务部在报告财务资料时,工作不细致严谨,以致提供财务信息错误,影响工作的开展。结合公司管理制度,现针对采购墙砖和护栏的工作失职行为,对*处以200元现金罚款;针对信息提供错误的工作疏忽行为,对*处以200元现金罚款。以上罚款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希望全体员工以此为戒,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无论工作事项大小,都要端正工作态度,加强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存在马虎大意、拖拖拉拉的思想,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如再次发现类似情况,公司将双倍进行处罚。

河南*有限公司

年10月18日

工作疏忽通告 篇3

*年*月*日,公司保安部门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个人违反公司规定,致使商场的商品被盗,为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元,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根据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第*款第*条之规定,给予保安部员工,赔偿损失(或处罚*元)的处罚决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望公司广大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公司

**年**月**日

工作疏忽通告 篇4

随着深圳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余泥渣土对我市的大气和市容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为了维护深圳国际“花园城市”形象,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全市余泥渣土排放严格实行统筹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排放余泥渣土前,必须到市、区渣管部门办理有关排放手续,按渣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排放。

自有受纳余泥渣土场地的单位,如不在同一红线范围内自行受纳,必须办理申报手续;未经市渣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设立受纳场。

二、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必须采取保洁措施。需要排放余泥渣土的工地出入口和各受纳场的出入口必须铺设水泥硬底道路,设置冲水设施,安排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工地出入口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各建设业主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以上各项措施。市、区渣管部门负责对施工工地出入口实行监督检查并将情况通报市建设主管部门。

三、全市从事余泥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设置密闭式加盖装置。从事余泥渣土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市渣管办接受车辆资质审查,统一办理新的渣土运输资质证。市、区渣管部门不得受理未经密闭式加盖车辆的申请。

市交通和公安交通警察主管部门协助市渣管部门做好密闭加盖车辆的审验工作。经密闭加盖后的车辆需重新更换渣土运输资质证、营运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从8月1日起,凡未经密闭式加盖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营运余泥渣土。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雇请未经密闭式加盖的车辆运输余泥渣土。

运输车辆密闭式加盖有关管理和实施要求由市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警察、质量技术监督和交通等主管部门联合发布执行。改装期间运输车辆仍需按规定覆盖蓬布。

四、全市从事余泥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路线和规定的时间运输余泥渣土。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运输时间、处罚措施由市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制定并公布实行。

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支持和配合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工作。各区渣管部门要认真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严把办证关,及时清理辖区内无主余泥渣土,消除余泥渣土对路面的污染,杜绝以收费代管理的做法。

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新开工建设项目施工队伍的监管,将施工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纳入企业资质审查、年审、定级的约束条款中,并作为评选文明施工单位的依据。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的各施工工地余泥渣土排放的监管工作,规范各采石取土场的渣土运输工作。

市城市管理、交通、公安交通警察等主管部门和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市支队要定期组织联合行动,对无牌、无证、报废和假冒军警车辆进行查扣。

六、本通告所指余泥渣土包括土方施工所产生的余泥、拆迁、修缮、装修所产生的建筑渣土和其它散体。

七、凡在本市内排放、运输、受纳余泥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通告,对违反本通告的,各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八、鼓励举报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并对举报属实者给予罚款额30%的奖励。举报电话:。

年4月29日

工作疏忽通告 篇5

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历和教学工作安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x年寒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放假日期

1.学生:x年1月14日(周六)-2月17日(周五)放假,2月18日、19日报到注册,2月20日(周一)正式上课。

2.教职员工:x年1月15日(周日)放假(有阅卷登分任务的老师1月16日放假),2月17日(周五)返校报到,2月18日(周六)正式上班。

二、寒假放假值班工作安排

为做好x年寒假期间值班工作,保障学校假期安全稳定,请各部门按要求报送本部门寒假值班人员名单(见附件1、2)。

1.报送日期:x年12月25日前

2.联系人:肖老师(,短号:)

3.值班地点:校办综合科(综合楼323室)

三、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相关职能部门要妥善安排人员值班,并报校办秘书科(综合楼319室)备案。不能放假的岗位及个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安排。

2.寒假期间,有关职能部门(校办、教科部、校园规划建设部(规划)、校园规划建设部(基建)、后勤处、学保部(保卫)、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的具体放假时间,由各部门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不可早于教师放假、晚于教师报到时间)。

3.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学保部(保卫)要加强假期校园安保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外出回家师生要切实注意旅途安全,不要搭乘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确保平安度过假期。

4.学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值班人员等在寒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特此通告。

附件:1.x年寒假值班人员名额分配表

2.x年寒假值班人员报名表

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办公室

x年12月14日